詞目
削籍
拼音
xuē jí
注音
ㄒㄩㄝ ㄐㄧˊ
引證解釋
1、革職。
宋 蘇軾 《上皇帝書》:“大則身首異處,破壞家門;小則削籍投荒,流離道路。”
《續資治通鑑·宋理宗寶祐四年》:“太學生 劉黼 等八人,拘管 江西 、 湖南 州軍,宗學生 於伯 等七人並削籍,拘管外宗司。”
明 陳汝元 《金蓮記·詩案》:“這廝不獨削籍清朝,抑且置身圜土。”
明·錢謙益《尚寶司少卿袁可立授奉直大夫》:“祥刑惟允,執法有聞。乃以震門之言,旋乾削籍之譴。”
明 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一百三回:“若蒙驁兵敗無功,將藉此以為君罪。輕則削籍,重則刑誅。”
明 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公(袁可立)司理吳中,執簡柱下,上書忤當路,削籍二十六載。”
清 褚人獲 《堅瓠餘集·老鼠拖姜》:“會黃以夤緣事發,參送法司,其人坐黃受賄削籍。”
2、指舊時妓女從樂籍上除名從良。
唐 房千里《楊娼傳》:“乃陰出重賂,削去娼之籍,而挈之南海。”
清 宣鼎 《夜雨秋燈錄·妓篤故誼》:“麗春者,前所識之妓也。陳嘗助百數十金為其削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