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性領導環境

制度性領導環境主要包含三層含義: 一是社會體系性制度,它是指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的體系。 二是規模法度性制度,即路線或政策性制度。 三是程式準則性制度,即在一定機構設定的基礎上,要求人們共同遵守的辦事規則或行為準則。

內部關係

這層含義的關係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規模法度性制度和程式準則性制度是以社會體系性制度為基礎產生的,程式準則性制度是以規模法度性制度為基礎產生的,這種因果關係決定了三種制度在對領導活動產生影響的時候會有所差別;

二是社會體系性制度、規模法度性制度和程式準則性制度變化速度不同,三者的變化難度依次減小,而變化頻率卻依次增大;

三是社會體系性制度、規模法度性制度和程式準則性制度與組織機構的關係不同,基本的情況是社會體系性制度、規模法度性制度決定行政組織的機構設定,而程式準則性制度往往需要由行政組織的機構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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