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農村經濟管理局

利川市農村經濟管理局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50年代為縣委農工部農村會計輔導科,農村人民公社時期為縣委農工部農村經營管理科,改革開放後為縣(市)農業委員會農村經營管理科。1995年成立農村經濟管理局(屬市農業委員會管理的副科級單位),2001年升格為正科級單位。

單位簡介

利川市農村經濟管理局 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50年代為縣委農工部農村會計輔導科,農村人民公社時期為縣委農工部農村經營管理科,改革開放後為縣(市)農業委員會農村經營管理科。1995年成立農村經濟管理局(屬市農業委員會管理的副科級單位),2001年升格為正科級單位。內設一室兩科,即辦公室、農民負擔和農村承包契約監督管理科、農村財務管理科(加掛農村經濟審計站牌子)。局機關現有在職幹部9人(全部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退休幹部3人,中共黨員10人。局領導班子成員4人,黨組成員3人,其中黨組書記、局長1人,副局長2人,紀檢組長1人。1997年至2010年連續14年被 評為市級文明單位。2007年榮獲“省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落實黨的農村政策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與管理,協調農村內部各種經濟關係,依法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鞏固壯大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村社會安定穩定。

(二)監督管理全市農民負擔。宣傳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有關農民負擔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監督、指導、審批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會同計畫(物價)、財政部門審核面向農民的收費、集資項目;審核鄉(鎮、辦事處、開發區)和有關涉農收費部門受晉升、表彰等獎勵者是否有違反農民負擔政策的行為,提出“一票否決權”的落實意見;開展農民負擔執法檢查,協助查處涉及農民負擔案件;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報告農民負擔情況。

(三)監督管理農村土地承包契約。指導農村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穩定和完善;建立土地流轉機制,規範農村承包土地流轉行為;負責全市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的簽訂、鑑證、變更、解除、兌現、登記及糾紛調處等管理工作,承擔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糾紛的仲裁工作。

(四)負責全市農村財務、集體資產管理工作。依法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施審計監督;指導村級依法開展村務、財務公開;指導全市開展農村財務電算化;承擔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清理、登記和評估工作;負責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使用及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農村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農村財務人員技術職稱的評定。

(五)進行農村經濟專題調研和全市農村經濟年度報表工作。調查分析農村經濟發展趨勢,搞好農村經濟專題調研和農村經濟年度報表工作,給市委、市政府制定農村經濟發展戰略提供科學依據。

(六)指導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規範化發展;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制度建設。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創建規劃

(一)加強領導,完善制度。

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做到有組織、有規劃、有內容、有效果,圍繞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職,注重實效,以文明單位創建活動推動本單位各項工作開展。完善制度,管理規範。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單位內部管理規範。加大宣傳力度,開展文明活動,做文明事情,樹文明形象,提高文明單位創建質量,促進文明單位創建工作上水平。

(二)加強隊伍建設,樹立文明形象。

深入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積極回響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號召,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自覺遵守勤政廉政制度,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杜絕違法違紀行為發生,內強素質,外樹形象。

提高幹部職工的文明素質、思想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加強幹部教育管理,定期組織幹部職工參加政治學習、業務技能培訓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不斷提高經管人員的業務技能和知識水平。

(三)團結拼搏,開拓創新,努力完成全年各項工作任務。

加大《農村土地承包法》貫徹執行力度,確保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不受侵犯。加大農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幹群的法律意識,依法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切實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確保農村社會穩定。認真貫徹《湖北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條例》,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加強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認真落實《農民負擔及補貼政策監督卡》入戶制度,入戶率要達到100%。加大對農民負擔案(事)件的查處力度,對查出的問題進行通報,限期整改,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予以黨紀政紀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切實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及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促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維護農村的長期繁榮穩定。積極穩妥化解村級債務。全市在清理鎖定的基礎上,採取得力措施,積極穩妥地化解村級不良債務。切實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廣大農民的法律意識。樹立全局觀念,認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四)堅持以人為本,積極開展創建活動。

積極開展“城鄉互聯,結對共建”和“萬名幹部進萬村入萬戶”活動。立足本職工作努力服務於新農村建設,積極幫扶扶貧聯繫村,採取有力措施增加農民收入。積極參與創建衛生城市各項工作,帶頭搞好 “門前五包”,努力實現單位環境亮化美化。開展文明家庭、文明科室評選活動,營造文明環境。深入開展“講文明、樹新風”、精神文明城鄉共建等系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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