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籍記載
《新元史·卷一百五·列傳第二》
烈祖神元皇帝六子:宣懿皇后生太祖皇帝,次哈撒兒,次哈準,次帖木兒斡赤斤;太祖異母弟別克帖兒,次別勒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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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克帖兒,或言為烈祖前妻子,或言其母為塔喀式。太祖幼與別克帖兒交惡,訴於宣懿皇后:“別克帖兒與 別勒古台奪我魚,又奪 哈撒兒之雀,請殺之。”宣懿皇后戒之曰:“爾兄弟除影子外無安答,除馬尾外無鞭,奈何相賊害?獨不見呵蘭可敦五子之前事乎!”太祖不聽,卒與哈撒兒射殺別克帖兒。別克帖兒將死,謂太祖曰:“汝殺我則可,勿殺別勒古台,留為汝異曰效力。”後竟如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