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統企業
列統企業是指納入政府統計部門統計範圍的企業,收到政府統計部門的監管。
列入政府統計部門名單,需要按時上報相關統計報表的企業 。列統企業在統計制度規定上稱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是指所有的國有企業及年銷售500萬元以上的非國有企業,並按統計法規、制度規定向統計部門定期報送報表的工業企業。一個地區列統企業數量及其經濟規模反映著這個地區工業經濟的總體水平,列統企業的經濟規模占全部工業的比重反映著一個地區工業經濟的質量。列統企業的經濟規模與發展速度也在較大程度上決定著一個地區生產總值的發展水平。因此,真實客觀地反映出每個工業企業發展的實際狀況,不僅是真實客觀反映一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需要,也是依法統計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