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斯登歷史
#列支敦斯登地區古代為羅馬帝國一部分,5世紀日耳曼阿勒曼尼人進入該地。後歸入神聖羅馬帝國版圖。1342年建立瓦杜茲伯爵領地,1396年得到神聖羅馬帝國冊封。1434年瓦杜茲伯爵領地與施倫堡伯爵領地合併,形成列支敦斯登版圖。兩個領地分別於1699年與1712年讓與公爵、列支敦斯登的約翰·亞當。1719年奧地利君主、德意志神聖羅馬皇帝查理六世(1685~1740)封瓦杜茲和施倫堡兩地為公國,以公爵的姓氏列支敦斯登為國名。1806~1814年在拿破崙一世控制下,成為萊茵同盟成員。1815~1866年加入德意志邦聯。1852年與奧地利建立關稅同盟。1866年宣布獨立。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列支敦斯登明確其永久中立地位,於1921年制定了君主立憲制的憲法。1923年與瑞士訂立關稅同盟,使用瑞士貨幣,大部分外交事務由瑞士代理。1938年弗蘭茨·約瑟夫三世即公爵位,成為國家元首。列支敦斯登主要收入來自旅遊業與郵票業,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工業發展較快,成為一個工業國。列支敦斯登有一院制議會與責任內閣制政府,主要政黨為祖國同盟與進步公民黨。列支敦斯登參加歐洲委員會與歐洲安全會議。現公爵弗蘭茨·約瑟夫二世於1984年 8月26日將大部分權力授予他的長子王儲漢斯·亞當。漢斯·亞當領導政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