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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審前程式在整個刑事訴訟中居於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刑事訴訟全過程的基礎和前提。這一階段關係到控訴職能的實現及其質量和效果,它直接涉及懲罰犯罪和人權保障這兩大基本問題,特別是審前程式中拘留、逮捕、搜查、扣押、訊問及起訴等活動,無不與社會的安全和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的安全息息相關。因此,我國的刑事審前程式不僅在理論上,而且在立法中均被置於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無論是在理論研究上還是在司法實踐中,刑事審前程式都還存在不少問題,尤其是在程式設計上存在行政化問題,訴訟的過程還沒有完全走上“正當程式”之路。所以,如何進一步完善刑事審前程式,如何使刑事審前程式為形成正確的實體認定提供保障機制,如何在審前程式中進一步加強人權保障,都是我國目前刑事訴訟程式亟須予以解決的問題。為了推動我國刑事審前程式的改革和完善,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在聯合國開發計畫署的資助下,於2002年啟動了“刑事審前程式改革示範項目”,其問,開展了律師參與第一次訊問、訊問時錄音錄像等多項課題的實證研究。同時,召開“刑事審前程式改革國際研討會”,誠邀國內外刑事訴訟法學專家,共同研討刑事審前程式面臨的難題及其制度化解決方案,也是該項目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警檢關係歷來是刑事審前程式的重要內容,毫無例外的,這一課題也是本次研討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代表們圍繞偵查機關與起訴機關的關係展開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