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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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營
聯營是各公司相互同意共同採取某種經營方式的聯合。除了各公司同意共同採取的經營方式之外,各公司的其他方面,包括公司的行政,仍是完全獨立的。即聯營不改變參加...
概述 分類 聯營企業 經營方式 經營特點 -
聯營契約
聯營契約是企業之間或者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為了達到一定的經濟目的而達成的聯合經營的協定。聯營契約除具有一般契約的特徵之外,還有其自身的特徵:(1)聯營合...
簡介 分類 基本特徵 基本要求 -
聯營體
“聯營體”又稱為“聯合經營體”,也有人叫聯銷體。是電子商務下聯銷這種新的行銷模式的衍生名詞,就是在一種無奈的背景下產生的一種折中的商業模式,這既體現了中...
什麼是聯營體 聯營體的優勢 聯營體的劣勢 聯營體成功的關鍵因素 聯營體的價值觀原則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審理聯營契約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審理聯營契約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在1990.11.12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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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營投資
聯營投資指投資企業為獲得聯營企業的權益所進行的投資,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資本比例在20%以上(含20%),且按權益法計算的投資企業。聯營投資是由聯營雙方或多...
核算方法 資金籌集 企業利潤分配 信息披露 會計處理 -
法人聯營
無論法人型聯營還是合夥型聯營,聯營各方是互擔風險,共享利益。 所謂規避聯營行為,就是名為合夥型聯營或者法人型聯營,但卻約定有一方當事人只享受利益、不負擔...
一、法人聯營的概念 二、法人聯營的形式 三、法人聯營規避行為的效力 -
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管理辦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管理辦法》於2003年11月30日以法務部令第83號發布,根據2012年11月21日法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令 修改決定 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聯營申請 -
鬆散型聯營
鬆散型聯營 鬆散型聯營又稱契約型聯營、協作型聯營,指聯營各方按照契約的約定相互協作,但各自獨立經營,各自承擔民事責任。 契約型聯營的財產責任承擔問題,聯營各方按照契約的約定,分別以各自所有或經營管理的財產...
鬆散型聯營 鬆散型聯營的特點 鬆散型聯合的財務特徵 鬆散型聯營契約 相關條目 -
廣交會聯營
廣交會參展商“參展商”其實就是展位的賣方,“聯營/供貨”單位就是攤位的買方。 廣交會展位聯營就是在展位上打上參展企業的中英文名參展證明(非眉板),同時錄...
廣交會聯營的重要性 廣交會展位聯營 廣交會聯營 廣交會展位聯營申請標準 -
合夥型聯營
指參與聯營各方,在經核准或協商的生產經營範圍內,按照契約約定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並以各自投入的財產承擔連帶責任。這種聯營的核心與法人型聯營的區別是:它是一...
有關法律條文規定 合夥型聯營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