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糧救荒

是時徵役繁數,重以疫癘,民戶損耗,統上疏。 駱統在烏程為官期間,十分體恤民情,廉儉自律。 駱統為人厚道,心如明鏡,耿直如父。

原文

時饑荒,鄉里及遠方客多有睏乏,駱統為之飲食衰少。其姊仁愛有行,寡居無子,則統甚哀之,數問其故,統曰:“士大夫糟糠不足,我何心獨飽?”姊曰:“誠如是,何不告我,而自苦若此?”乃自以私粟與之,又以告母,母亦賢之,遂使分施。

翻譯

當時鬧饑荒,同鄉以及遠方來得客人很多都貧困少食,統因為這飲食減少了。他的姐姐仁慈友愛有德行,一個人住沒有兒子,看見統這樣,非常可憐他,多次問他原因。統說:“百姓們連糟糠都吃不上,我又有什麼心思一個人吃飽呢?”姐姐說:“如果真是這樣,為什麼不告訴我呢,卻像這樣使自己受苦呢?”於是他自己就把自己的糧食分給他,再回去把這件事告訴自己的母親,母親也認為他的做法表現出他的賢明,於是就讓他分發糧食。

閱讀題目

駱統日後能成為大將軍的因素

正因少年時代在故鄉親身體驗了平民的苦難,因而他從小就樹立了憂國憂民,以造福於民為己任的堅定信念。
這成為他短短一生中不懈追求的動力源泉。

分糧救荒寫姐姐和媽媽的作用

最後兩句:“乃自以私粟與之,又以告母,母亦賢之,遂使分施。 ”解釋:於是他自己就把自己的糧食分給他,再回去把這件事告訴自己的母親,母親也認為他的做法表現出他對賢明,於是就讓他分發糧食。

駱統簡介

字:公緒
籍貫:會稽烏傷
官職:濡須督 家庭成員:父:駱俊
歷史年表:
統時八歲,遂與親客歸會稽。
孫權以將軍領會稽太守,統年二十,試為烏程相,民戶過萬,鹹嘆其惠理。權嘉之,召為功曹,行騎都尉,妻以從兄輔女。統志在補察,苟所聞見,夕不待旦。常勸權以尊賢接士,勤求損益,饗賜之日,可人人別進,問其燥濕,加以密意,誘諭使言,察其志趣,令皆感恩戴義,懷欲報之心。權納用焉。出為建忠中郎將,領武射吏三千人。及凌統死,復領其兵。
是時徵役繁數,重以疫癘,民戶損耗,統上疏。權感統言,深加意焉。
以隨陸遜破蜀軍於宜都,遷偏將軍。
黃武初,曹仁攻濡須,使別將常雕等襲中洲,統與嚴圭共拒破之,封新陽亭侯,後為濡須督。數陳便宜,前後書數十上,所言皆善,文多故不悉載。尤以占募在民間長惡敗俗,生離叛之心,急宜絕置,權與相反覆,終遂行之。
年三十六,黃武七年卒。

歷史評價:

陳壽:駱統抗明大義,辭切理至,值權方閉不開。
少 年 立 志漢獻帝初平四年(193),駱統出生。駱統的父親駱俊,字孝遠,歷任郡吏、尚書郎、陳王國(河南開封以東、安徽亳縣以北地區)相。生駱統時,駱俊正好在陳王國為相,守邊屯田,治理王國之軍政。
當時,正值漢末亂世,袁術僭帝,諸侯混戰,盜賊四起,社會極不安定。駱俊寄希望於兒子能公正為人,就給兒子取字為“公緒”。
駱俊有文武才幹,治軍嚴明,並善於社會治安,盜賊、兵匪均不敢騷擾。在屯田保疆中,他養兵以濟百姓,克服了天災和人禍之害,一連幾年都獲得好收成。陳地的老百姓對駱俊都非常感激,生兒育女時,不少人改子女姓氏為駱姓,以表示對駱俊的感恩。
建安二年(197),駱統5歲。是年,饑荒空前,糧食困難到極點。袁術苦於部隊為糧草所困,就派人向駱俊去借糧。駱俊嫌其不立政德,居心叵測,沒有答應。袁術惱羞成怒,派人把駱俊暗殺了。從此駱統和母親便過上了孤兒寡母的生活。
建安五年(200),東吳大將華歆相中駱統母親,欲娶其為續弦,在孫策的撮合下,駱統的母親改嫁給華歆。
駱統從小就聰穎過人,並且很有個性。8歲時他就決意自立,不願隨繼父生活。在同宗親人的幫助下,和姐姐回到故土烏傷。
臨別時,駱統向前來送別的母親跪地三拜,說了聲:“母親,請多多保重,我走了。”轉身就上了馬車,強忍熱淚,不再回頭。他母親一直在車後哭著,喊著,跟著。趕車的馬夫說:“你母親還在後面跟著啊!”駱統說:“我不想增加母親更多的思念和悲哀。”
自那以後,駱統在烏傷學文習武整整12年。由於戰爭連年,饑荒嚴重,常見餓殍橫於路邊,駱統憂心如焚,寢食不安。於是,他決定節衣縮食以賑濟貧民百姓。由於節食過度,人日見消瘦。駱統的姐姐知道後,多次詢問駱統,為什麼要如此節食?駱統回答說:“為國奮鬥的文臣武將們連最粗劣的食糧都不足,我怎能忍心只關心個人的溫飽?”
駱統的姐姐聽了很感動,說:“難為你有如此可貴的愛國愛民之心,你怎么不早告訴我?”於是他姐姐就把自己的衣服、糧食省出一份來,給駱統接濟窮困百姓,同時又把駱統的這些情況轉告母親。駱統母親大加讚許,鼓勵他為民分憂、為國出力。駱統這種急人所急、憂人之憂的美德,不僅使他在當地名聲大振,而且整個會稽郡、豫章郡等地也廣為傳頌。
正因少年時代在故鄉親身體驗了平民的苦難,因而他從小就樹立了憂國憂民,以造福於民為己任的堅定信念。這成為他短短一生中不懈追求的動力源泉。
惠 澤 黎 民
公元208年,赤壁之戰後,魏、蜀、吳三國鼎立。
公元21年,孫權遷都秣陵,改名建業(今南京市)。他採納文臣武將“分土治國,褒賞賢能”的建議,招納四方賢士,加強對地方的管理,鞏固東吳的政治和經濟地位。由於駱統在地方上素有愛國愛民的好名聲,故被孫權看中錄用,授烏程相之職。烏程,就是現在的浙江湖州一帶,地域遼闊,百姓超過萬戶,是個大王國。烏程地勢平坦,舟楫便利,是兵家必爭之地。由於戰事頻繁,賊寇猖獗,百姓惶惶不得終日。當時年僅20歲的駱統,被安排在這樣重要的郡國為官,足見孫權對他的器重和信任。
駱統在烏程為官期間,十分體恤民情,廉儉自律。他主張以民為本,提倡農耕與漁牧並重,把“政使惠風,舉賢重良”當成教化的大事來抓;主張“以德親百姓,以仁治天下,以勤政取信於百姓”。當地的百姓都交口稱讚他心懷仁慈,恩德廣被一方。
駱統博學多才,分析問題常有獨到見解,能為孫權彌補決策過程中的不足。另外,駱統“苟所聞見,夕不待旦”,一旦有新問題或者新見解,他都能及時反饋給孫權。孫權欣賞他對事業的忠誠之心,在任會稽郡太守時,把他提升為郡功曹,負責掌管考查、記錄文臣武將的功勞。後來,孫權又把駱統提升為討虜軍行騎都尉。同時,還把自己伯伯孫輔之女介紹給駱統為妻。
駱統為人厚道,心如明鏡,耿直如父。他“常勸權以尊賢接士,勤求損益”。建議孫權不計門第、不計恩怨,把尊重賢人,重用賢人,當作理政之要。主張不失時機,隨時聽取不同政見,取長補短。
駱統的為人至誠可嘉,被孫權重用;駱統的用人之道更是行之有效。駱統曾說:“晌賜之日,可人人別進,問其燥濕,加以密意,誘諭使言,察其志趣,令皆感恩戴義,懷欲報之心。”駱統認為用人,貴在培養,貴在感化,使之不忘報效國家。他主張選拔人才,要注重實踐,重視考察,努力做到知人善用,以人格力量發揮人才作用。駱統的這種用人之道,深得孫權的賞識,並得以採用。
陸機《辨亡論》贊:孫吳能“興天下爭衡”,其功之一,在於“駱統疆諫以補過,謀無遺算,舉不失策。”總之,孫權前期所以能推誠信士,求賢若渴,恤民如稚子;同時,量能授器,德能容人,親以致愛,其間與駱統的剖心赤誠、剛正為人、諫以補過是密不可分的。
上 疏 勤 政
駱統一生先後曾上書表30餘份。駱統忠直敢言,言必至善,所有政書言必赤誠,言必無私,言必傾盆,感人至深,實為千古剛正風範,後人楷模。
駱統著名的《論時政疏》,勸孫權“留神思省,補復荒虛,深圖遠計,育殘餘之民,阜人財之用”,闡述了他可貴的政德觀、駱統疏曰:
臣問君國者,以據疆土為強富,制威福為尊貴,曜德義為榮顯,永世民為豐祚,然財須民生,強賴民力,威恃民勢,福由民殖,德俟民茂,義以民行,六者既備,然後應天受祚,保族宜邦。《尚書田》:“眾非後無能胥以寧,後非眾無以辟四方。”推是言之、則民以君安,君以民濟,不易之道也。
這段文字著重表明了駱統的民本思想。駱統認為,大凡國君常常把擁有土地多少、版圖大小視為富強的標準,視掌握生殺賞罰大權為尊貴,炫耀德義為榮耀,君位子孫後代相傳為上帝厚賜。然富國要靠民眾創造,強國得賴民眾齊心協力,君王的權威靠民心歸附,豐衣足食靠耕作創造,德行賴民眾相互提高,義理須民眾推行。做到以上六條,才能應天命,繼位統,保宗室,安邦國。總之,國泰民安,繁榮昌盛,老百姓是基礎,有民才有本。
駱統對當時的社會政治形勢和老百姓的心態走向,進行了客觀而又全面的調查研究。他說:
令強敵未殄,海內未艾,三軍有無已之役,江境有不釋之備,征賦調數,由來積紀,加以殃疫死喪之災,郡縣荒虛,田疇無曠,聽聞屬城,民戶浸寡,又多殘老,少有丁夫。
意思是說今強敵未滅,國內未安。三軍征戰不已,沿江防線不解甲,馬不卸鞍,常備不懈。民間徵調頻繁,無以寧日;加之瘟疫流行,新墳遍野,郡縣田宅荒蕪,民戶損耗,鄉里但多見殘疾、老人,少有壯男、強丁。面對這些,駱統感到“心若焚燎”,對百姓“生則困苦無有溫飽,死則要棄骸骨不反”深表同情。
正因為駱統有這種強烈的愛國愛民思想,對當時官吏的強懲暴斂、巧取豪奪等腐敗現象也進行了鞭撻。同時,對不重教化、不顧生息的“後生不育”的嚴重危害也進行了披露。通過分析利弊,駱統為孫權提出了相應的對策。駱統察補說:
夫國之有民。猶水之有舟,停則以安,擾則以危,愚而不可欺,弱而不可勝,是以聖王重焉,禍福由之,故與民訊息,觀時制政。方令長史親民之職,惟以辨具為能。取過目前之急,少復以恩惠為治,副稱殿下天覆之仁,勤恤之德者。官民政俗,日以凋弊,漸以陵遲,勢不可久。夫治疾及其未篤,除患貴其未深,願殿下少以萬機餘閒,留神思省,補復荒虛,深圖遠計,育殘餘之民,阜人財之用,參曜三光,等崇天地。
駱統認為,做君主者都應懂得,順民則昌,民為邦本,民安邦固這個道理。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出台愛民政策,與民生養休息才是仁政、德政。但是,目前委派的那些地方官吏不稱職。他們掛的是親民之名,但做的是強征暴取之事,很少以恩惠治天下,以仁慈取民心。因此,官民關係惡化,政風惡劣,腐敗孳生,每況愈下,國政日漸衰微。駱統認為,如果國力弱而不支,國家就無法久治。治國與治病除害的道理一樣,治病貴在初發之時就及時診治,斬草除根;除害貴在沒有形成氣候之時,就徹底剷除。他希望君王在日理萬機之餘,擠點時間,了解民間疾苦,採取補救辦法,這恩德就比天要高,比地要大,比海要深了。
孫權經過反覆比照補察,對駱統提出的“尤以占募在民間長惡敗俗,生膏叛之心,急宜絕置”的建議,認真採納並先後都付諸實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戎 馬 生 涯
建安十九年(214),駱統23歲。孫權北征皖城(今合肥以南),駱統隨軍同征。卻逢當時曹操大兵南舉,進入漢中。劉備怕失去益州,派使求和;孫權也憂慮局面,派諸葛謹去報信尋盟結好。蜀、吳聯合,互分荊州、長沙、江夏、桂陽以東屬孫權管轄;南郡、零陵、武陵以西屬劉備管轄。孫權從陸口返回,欲攻合肥城。攻了十餘天未果。後聽說曹操離開漢中回皖,即撤軍回歸。路過津橋時,被駐紮津橋以北的魏國大將張遼偷襲。孫權猝不及防。當時,呂蒙、甘寧分兵迎敵,奮力抵抗。凌統以死保駕,抵禦敵軍,受了重傷。駱統等且戰且退,保孫權衝出重圍。據《江表傳》所記,當時情況十分危急,孫權策馬跑上津橋(又叫逍遙津,今安徽省合肥縣東)時,南邊橋板已斷。孫權緊急勒韁,戰馬失控,雙蹄騰空,幸虧後面一個叫谷利的士兵趕到,在馬屁股上狠抽一鞭,戰馬乘勢一躍,跳上南岸。還好將軍賀齊帶著三千人馬前來接應,保護孫權上了大船。嗣後,因護駕有功,凌統封偏將軍,兵力加倍;谷利被拜封都亭侯;駱統也升任建忠中郎將,率領武射吏三千人。凌統死後,他的一萬餘軍馬也都歸駱統領。
建安二十四年(219),駱統28歲。是年十一月,駱統隨陸遜別取宜都,升偏將軍。
公元221年,隨大都督陸遜征戰夷陵,幫助陸遜火燒劉備兵營,再立戰功。是年駱統30歲。
據《吳書》十三《陸遜傳》所志:陸遜當年在夷陵當“大都督”指揮作戰,東吳諸多將軍都“各自矜恃,不相聽從”。唯有駱統文武全才,又性情隨和。其他多是剛烈武夫。因此,陸遜常和駱統共商大計,並請駱統在眾將軍之中做一些協調和解釋工作,顯示了他的非凡組織協調能力。
夷陵之戰的決策中,充分顯示了陸遜和駱統的軍事才幹。
劉備率軍從江州到夷道,一路進軍600里,幾乎沒有什麼阻擋。劉備官兵和陸遜部下不明就裡,笑陸遜是“書生用兵,只會讓地”。他們不知是在誘敵深人,縱敵驕氣。唯駱統深知陸遜之用意,心照不宣。劉備一路扎了40餘個大營,每處安排兵力守營,拉長了戰線又分散了實力。陸遜、駱統等堅持六個月不出兵,任蜀兵陣前叫罵,意在消磨蜀軍意志,瓦解士氣。後來,陸遜見劉備三路兵馬合一,下寨江岸,用樹木編成柵欄連營,在駱統的幫助下,採用“火燒連營”的辦法,一舉打敗劉備,迫使其退守白帝城,徹底奪取了夷陵之戰的勝利。
蜀兵潰退後,吳軍將令徐盛、潘璋、宋謙等要求陸遜再發大軍窮追,活抓劉備以滅蜀。他們紛紛上書給孫權,連安東中郎將孫恆也堅持這個意見。孫權聽了將軍們的要求後也動了心,但又不敢輕易決定,就專程派人前來徵求陸遜的意見。陸遜當時也決定不下,就招偏將軍駱統和征北將軍朱然商議。駱統竭力反對出兵追擊。於是就由駱統執筆三人聯名上書說:“曹丕召集了將士,外表上說是幫助我們討伐劉備,內心裡卻另有奸計。我們決定立刻退兵,請主公馬上布置濡須塢駐防和沿江東北一帶的防禦,千萬!千萬!”事實竟如神算一般。陸遜全軍剛剛退回荊州,北面就傳來緊急警報:“魏兵分三路,準備打到東吳來了。”孫權接到駱統、陸遜、朱然三人妻章後,即派建威將軍呂范、副將朱桓等分頭迎戰。同時又採用陸遜和駱統的建議,修書魏主,採取稱臣對策,使得曹丕進兵無由。
吳黃武二年(222)三月時,魏文帝以孫權稱臣不誠為由,派曹仁率軍前來攻濡須塢。駱統受命領兵前去助濡須督朱恆。駱統援兵趕到時,值朱恆一半兵力去保羨溪未歸,戰場上兵力懸殊很大。駱統臨陣與朱恆急議,堰旗息鼓,伏兵以待。駱統協同將軍嚴圭分守兩地,形成犄角之勢。曹仁果真上當,在派他的兒子曹泰率兵進攻濡須城時,又分兵五千去偷襲中洲,自己親自帶了一萬多人留守橐皋。朱恆一面出陣迎戰曹泰,一面派人偷襲,火燒軍營,把曹泰打得落花流水。駱統殺了魏將常雕,嚴圭活捉了王雙,大獲全勝。孫權即封朱恆為嘉興侯,提升奮武將軍,派往彭城作相。駱統封新陽亭侯,拜濡須督,一直到黃武七年(228)英年早逝。
剛 正 抗 辯
據《會稽典錄》所載,太末縣徐陵為官清廉,業績顯著,為孫權重用。徐陵死後,家裡的田地、童僕、奴婢等都被地方霸主和強人搶掠一空,徐陵的兒子徐平落難。駱統知道後,一面代為申訴冤情,辯明是非,請官府懲治壞人;一面又親自上書,請求孫權思賢嘉善,救濟徐平。孫權得知後,安排徐平到丹陽太守諸葛恪手下為官。徐平作戰勇敢,立了很多戰功,官至武昌郡的左都督。
山陰有神筆椽吏之稱的朱育說:“瞻仰景行,其聰明大略,忠直謇諤,則偏將軍烏傷駱統。”這從駱統為張溫抗辯的奏疏中能看出他“為人掏心”的義舉。
孫權受張昭委託和舉薦,先拜張溫為議郎、曹尚書,後升為太子太傅。公元222年,張溫出使蜀國以後,經常宣揚諸葛孔明治國有方。孫權心中大為不悅,又擔心最終不能為自己所用。事也湊巧,公元224年,張溫再次出蜀回來後,發生了暨艷謀反未遂之事。一些嫉才的人趁機饞害張溫。孫權即以張溫“朋黨作奸、貽誤軍令、炫華惑眾、有辱本國”等罪,把他削職為民。
御筆欽定的罪狀,一般沒人敢言。但駱統出於“為國觀聽”,敢於“密陳其理”。他認為張溫獲罪,其因在於“務勢者妒其寵,爭名者嫉其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完全是小人讒言毀譽、君王缺乏明察的結果。
為分清是非,駱統對張溫“舉才不當”,被孫權定為“朋黨作奸’之罪,進行辨析。他說暨艷被錄用,主要責任不在張溫。就算推薦有誤,張溫也不是第一個推薦暨的人。“先見用於朱治,次見舉於眾人,中見任於明朝”。說張溫與暨艷“朋黨作奸”,無憑無據,僅以“舉才不當”推定,實在說不過去。
關於“貽誤軍令”罪,駱統也進行客觀解釋。公元214年時,張溫曾受孫權命令,前去長河、零陵、桂陽三郡指揮接收投降的官兵。因為曹丕沒有退兵,張溫只能等曹退兵後才返歸復命。對此,駱統解釋說:“然計其送兵,以比許晏,數之多少,溫不滅之,用之韁贏,溫不下之,至於遲速,溫不後之,故得沒秋冬之月,赴有警之期,不敢忘恩而遺力也。”總之,張溫一直奉公執行命令,軍馬沒有減少,戰場上沒有退卻,軍期也沒有延誤,完全盡心為國,忠君效力,又何罪之有?
對孫權指責張溫出使蜀國“有辱本國”之罪,駱統認為,為國出使,盛讚“他國之美”,只要自己“沒有屈節為臣”,就不能說是“炫華惑眾,有辱本國”,而是正常的“使節之行,使臣之道”。西蜀派鄧芝回訪武昌,這是國與國之間友好的往來。鄧芝的回拜,實際上是諸葛亮派鄧芝送張溫回國,是對吳國的尊重,不是張溫的私交行為。此外,駱統對張溫所謂“賣恩群臣”等罪也進行抗辯。
為使孫權納諫,表明自己的無私和剛正,駱統最後表態:“我和張溫已多年沒有聯繫。張溫既不是我新近的朋友,也不是我對張溫有什麼特別的感情,只不過是共事的同僚,都是君王的臣子。如果君王能細加辨析、核實,什麼嫌疑都能解開。今天我為張溫陳情抗辯,我也並不對自己抱有多大的指望。張溫已受坐獲罪,獨行在前;我也願受恥,罷官革職在後。”但是,孫權始終沒有採納駱統的坦誠諫言。
黃武七年(228),孫權在武昌稱帝。登基時,孫權對先父、母親、兄長、兒子及文武百官進行了大封賞。但駱統卻沒有受到封賞。駱統也自知“清濁大明,善惡太分’,雖問心無愧,但畢竟心裡鬱郁不快。不久,終因經年征戰,積勞成疾而客死他鄉,年僅36歲。
駱統史實,古今有口皆碑。1998年《人民日報》外文版圖文並茂地讚譽駱統愛國愛民的高尚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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