ㄈㄣ ㄉㄧˋ
分地
亦作“ 分墬 ”。 1.分封土地。《禮記·祭法》:“天下有王,分地建國,置都立邑。” 漢 劉向 《說苑·政理》:“ 晉文侯 問政於 舅犯 。 舅犯 對曰:‘分熟不如分腥,分腥不如分地。’”
2. 分割土地。《史記·越王勾踐世家》:“是二 晉 不戰而分地,不耕而獲之。”
3. 遍地;隨地。 南朝 梁 陶弘景 《水仙賦》:“中天起浪,分地瀉波。” 宋翁卷 《曉對》詩:“梅花分地落,井氣隔簾生。”
4. 謂區分土質所宜,種植五穀。 南朝 梁 沉約 《梁明堂登歌·歌青帝》:“飭農分地,人粒惟始。” 唐 王維 《座上走筆贈薛璩慕容損》詩:“分地依 后稷 ,用天信 重黎 。” 趙殿成 箋註:“ 后稷 乃列封疆畫畔界,以分土地之所宜,闢土殖穀,以用養民。”
5. 分防之地。 宋 岳珂 《桯史》附錄《籲天辨誣通敘》:“ 淮西俊 之分地, 趙鼎 命之,怯敵不行。迨先臣一戰而捷, 俊 則恥之。”
6.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土地改革中,沒收地主的土地,分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 周立波 《暴風驟雨》第二部四:“ 蕭隊長 想知道屯子裡人對頭年分地的印象。”
亦作“ 分墬 ”。 1.諸侯的封地。《史記·項羽本紀》:“﹝ 張良 ﹞對曰:‘ 楚 兵且破, 信 ( 韓信 )、 越 ( 彭越 )未有分地,其不至固宜。君王能與共分天下,今可立致也。’”《漢書·地理志下》:“至 襄王 以 河內 賜 晉文公 ,又為諸侯所侵,故其分墬小。” 顏師古 註:“墬,古地字。”《續資治通鑑·元武宗至大三年》:“又封 三寶努 為 楚國公 ,以 常州路 為分地。”
2. 封建社會裡,農民從封建主那裡分到的土地。土地所有權屬於封建主,農民耕種分地,向封建主繳納地租或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