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無形資產損失

出售無形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所取得的收入減去出售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及發生的相關稅費後的淨額。

核算

出售無形資產的核算:

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應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無形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無形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出售無形資產收益”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出售無形資產損失”科目。

出售無形資產損失填報說明:

填報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營業外支出中核算的出售無形資產損失的數額。

出售無形資產損失填報數據來源:

來源於納稅人“營業外支出”會計核算科目中處置無形資產淨損失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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