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
不滿周日被叫起來卸貨
馬金庫1991年出生,是黑龍江省人,案發前在北京朝陽區的一家商貿公司當搬運工。被害人尹女士是公司會計、老闆的兒媳婦。
馬金庫說,他與尹女士並無矛盾。2011年5月22日是一個周日,他本想睡懶覺,結果早晨6點多就被老闆叫起來卸貨。“我平時沒那么大氣,那天不知道怎么了,就是特別生氣。”上午8點多,他來到公司廚房,往一鍋粥里放了二三十片安眠藥,“我想大家吃完都會想睡覺,就不用幹活了。”
約一個小時後,老闆和幾個員工都出現頭暈、噁心等症狀,遂去就醫。
拒絕哄孩子痛下殺手
馬金庫說,晚上他想睡覺,可正在洗衣服的尹女士又讓他修電燈,又讓他哄孩子,“我當時特別來氣,說不願意哄。她說你是打工的,讓你哄你就哄。”
兩人先是爭吵,後來就你推我、我推你地動起手來。“我抄起牆角的斧子向她頭上砸過去,想教育教育她。”馬金庫說,沒想尹女士抱著孩子喊“殺人了啊”,“我當時害怕了,就下了死手。”
馬金庫稱,他閉著眼睛砍了約20下,斧子也砍斷了。因怕同事出來看到,他把尹女士向另一個院子拖,其間他聽到尹女士重複說:“為什麼?”“我說我哪知道為什麼啊,我腿都打戰了。”
法庭微笑求死
馬金庫的辯護律師指出,馬金庫幼年時父母離異,他跟隨父親生活;4歲時父親因殺人被判死刑,馬金庫遭受過後母虐待。這些非同常人的遭遇造成了他的人格缺陷和偏激性格,也使其人生觀偏離了常態,雖然鑑定顯示馬金庫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但希望法院考慮他的成長經歷對他判刑時留有餘地。
馬金庫放棄了自我辯護。對於童年,他不願多談,只說小時候的經歷讓他經常失眠,他自幼就有輕生念頭。
公訴人認為,馬金庫當庭對其行為漠不關心,漠視他人生命權利,甚至有藐視法庭的表現,不足以輕判。
整個庭審過程,馬金庫都沒有向死者及死者家屬表達任何歉意和悔意。最後陳述時,他說:“我希望法官能儘快判決本人死刑立即執行,謝謝!”並向法官鞠躬。此案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