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籍

冒籍

古代科舉中因“冒籍”事件而引起的案件不斷發生,嚴重的還破壞了邊疆地區的安定。清制,凡科舉考試,各省參加考試的生員名額以及錄取名額,均有限定,錄取之規定亦有別。故士子參加考試,必歸於本籍(亦可在本籍與寄籍中作一選擇)投考,不得越籍赴試。但有的士子為了取巧投機,假冒他省之籍投考者,稱之冒籍。

基本信息

產生背景

冒籍冒籍
古代科舉中因“冒籍”事件而引起的案件不斷發生,嚴重的還破壞了邊疆地區的安定。科舉時代,“冒籍”現象之所以出現,歸根到底還是政府考慮區域公平、各地科舉錄取寬嚴不一導致的結果。從宋代起,固定解額制、分區取士制和分省取士制的實施,使各地區有了固定的取中名額,這就使得教育發達地區的考生向邊遠地區流動,導致了“冒籍”現象的產生。明清兩代,“冒籍”問題尤為嚴重。針對這種情況,兩代政府都出台了相關政策來制止這種現象,一方面為保證科舉考試的公平、公正性;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維護統治者的地位、民族的團結和國家的安定。

歷史記載

乾隆年間的各地鄉試的錄取率:文化大省江蘇是5.5;落後地區雲南是53.8,貴州是21(單位:百萬分之一)。落後地區的錄取率是發達地區的幾倍。

這種“高考窪地”,也引發了“高考移民”,古代稱之為“冒籍”、“冒貫”。高分地區考生,通過過繼、投親、買地、冒名、串通官員等五花八門的手段,到低分考區參加高考。比如,大詩人白居易在家鄉洛陽考取無望的情況下,投靠在宣州做官的叔父,再宣州冒籍考試。再比如,清代詩人、學者趙翼江蘇常州人,如前所述,江蘇是科舉考試競爭最慘烈的地方。少年家境窘迫的趙翼時來運轉,去投奔在京津做生意的外舅,以“商籍”先入縣學,後參加順天(北京)的鄉試,一舉得中舉人,之後殿試得探花。這種“南庠入北闈”就是冒籍,趙翼還寫詩為自己開脫:“士窮則躁進,此事古來有;要當期大節,微眚豈足垢?”

在錄取名額給定不變的情況下,客籍人參與考試,就等於擠占了本地的人資源。所以,古人對於客籍人在當地參加科舉,是極敏感的,不肯輕易平權。

以明末從閩粵移民到贛南的客籍人為例,這些移民並不能輕易取得當地正式的里甲戶籍。要么附於當地人的戶籍之後,叫“民尾戶”,屬於臨時戶籍性質;要么寄於當地人的戶籍之內,叫“甲首之戶”,家族世世代代受操縱於寄籍的里長戶。而且,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客籍人都不享有在當地參加科舉考試的權利。結果造成土客籍雙方在社會身份、晉升機會上的不平等,而且這種不平等代際遺傳。這種歧視政策也釀成了贛南的長期社會衝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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