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靈沖劑/阿莫西林顆粒

【藥品名稱】 【成份】 【性狀】

【 藥品名稱 】 通用名稱:再靈沖劑/阿莫西林顆粒 商品名稱:再靈沖劑/阿莫西林顆粒
英文名稱: 漢語拼音:zailingchongji/amoxilinkeli
【 成 份 】 本品主要成份為阿莫西林,化學名稱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羥基苯基)乙醯氨基]-7-氧代-4-硫雜-1-氮雜雙環[3.2.O]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性 狀 】 本品為白色、類白色、淡黃色或黃色顆粒或粉末。氣芳香、味甜。
【 作用類別 】
【 適 應 症 】 用於敏感菌(不產β-內醯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 1.溶血鏈球菌、肺炎鏈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桿菌所致中耳炎、鼻竇炎、咽炎、扁桃體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桿菌或糞腸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鏈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腸埃希菌所致的皮膚軟組織感染。 4.溶血鏈球菌、肺炎鏈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桿菌所致急性支氣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單純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於治療傷寒、傷寒帶菌者及鉤端螺旋體病;阿莫西林亦可與克拉黴素、蘭索拉唑三聯用藥根除胃、十二指腸幽門螺桿菌,降低消化道潰瘍復發率。
【 規 格 】 125mg*12袋
【 用法用量 】 口服。撕開小袋,把藥粉倒入適量的涼開水中,搖勻,即可服用。小兒:一日劑量按體重20~40mg/kg,每8小時1次;新生兒和早產兒每次口服50mg,3個月以下嬰兒一日劑量按體重30mg/kg。 阿莫西林顆粒兒童參考用量 年齡 0.125g/袋/次 每日用量 3個月以下嬰兒 0.4袋 每日3次或遵醫囑 一周歲以內 0.5袋 1~3周歲 1袋 3~5周歲 1.5袋 5~10周歲 2袋 10周歲 2~3袋 成人:一次0.5g(4袋),每6~8小時1次,一日劑量不超過4g(32袋)。
【 不良反應 】 1.噁心、嘔吐、腹瀉及假膜性腸炎等胃腸道反應。 2.皮疹、藥物熱和哮喘等過敏反應。 3.貧血、血小板減少、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轉移酶可輕度增高。 5.由念球菌或耐藥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見興奮、焦慮、失眠、頭暈以及行為異常等中樞神經系統症狀。
【 禁 忌 】 對青黴素過敏或青黴素皮膚試驗陽性反應者禁用。
【 注意事項 】 1.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症患者套用本品易發生皮疹,應避免使用。 2.療程較長患者應檢查肝、腎功能和血常規。 3.內生肌酐清除率為10~30ml/分鐘的患者每12小時0.25~0.5g ; 內生肌酐清除率小於10ml/分鐘的患者每24小時0.25~0.5g。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 動物生殖試驗顯示,10倍於人類劑量的阿莫西林未損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仔。但在人類尚缺乏足夠的對照研究,鑒於動物生殖試驗不能完全預測人體反應,孕婦應僅在確有必要時套用本品。 由於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後可能導致嬰兒過敏。
【 兒童用藥 】
【 老年用藥 】
【藥物相互作用】 1.丙磺舒競爭性地減少本品的腎小管分泌,兩者同時套用可引起阿莫西林血濃度升高、半衰期延長。 2.氯黴素、大環內酯類、磺胺類和四環素類藥物在體外干擾阿莫西林的抗菌作用,但其臨床意義不明。
【 藥物過量 】 在一項51名兒童患者參與的前瞻性研究提示,阿莫西林給藥劑量不超過250mg/kg 時不引起顯著臨床症狀。有報導少數患者因阿莫西林過量引起腎功能不全、少尿,但腎功能損害在停藥後可逆。
【 藥物毒理 】 阿莫西林為青黴素類抗生素,對肺炎鏈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等鏈球菌屬、不產青黴素酶葡萄球菌、糞腸球菌等需氧革蘭陽性球菌,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桿菌、沙門菌屬、流感嗜血桿菌、淋病奈瑟菌等需氧革蘭陰性菌的不產β內醯胺酶菌株及幽門螺桿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阿莫西林通過抑制細菌細胞壁合成而發揮殺菌作用,可使細菌迅速成為球狀體而溶解、破裂。
【 藥代動力學 】 口服本品後吸收迅速,約75%~90%可自胃腸道吸收。口服0.25g、0.5g和1g後血藥峰濃度(Cmax)分別為5.1mg/L、10.8mg/L和20.6 mg/L,達峰時間為l~2小時。本品在多數組織和體液中分布良好。肺炎或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患者口服本品0.5g後2~3小時和6小時痰中的平均藥物濃度分別為0.52mg/L和0.53mg/L,而同期血藥濃度為llmg/L和3.5mg/L。慢性中耳炎兒童患者口服本品1g後l~2小時,中耳液中藥物濃度為6.2mg/L。結核性腦膜炎患者口服本品1g後2小時腦脊液中的濃度為0.1~1.5mg/L,相當於同期血藥濃度的0.9%~21.1%。本品可通過胎盤,在臍帶血中濃度為母體血藥濃度的l/4~1/3,在乳汁、汗液和淚液中也含微量。阿莫西林的蛋白結合率為17%~20%。本品血消除半衰期(T1/2B)為l~1.3小時,服藥後約24%~33%的給藥量在肝內代謝,6小時內給藥的45%~68%以原形藥自尿中排出,尚有部分藥物經膽道排泄。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血清半衰期可延長至7小時。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腹膜透析則無清除本品的作用。
【 貯 藏 】 遮光,密封,在涼暗處(不超過20℃)保存。
【 包 裝 】 鋁塑複合膜袋裝。12袋/盒。
【 有 效 期 】 暫定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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