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石景山區委員會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區機構改革方案》(京文[2001]143號),設定共青團石景山區委員會(簡稱團區委)。團區委負責全區共青團系統團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幹部管理工作,是中共石景山區委領導下的先進青年的民眾組織。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共青團工作、青聯、少先隊工作。
(二)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青少年工作事務,協助區委、區政府處理、協調與青少年利益相關的事務,負責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三)研究青少年運動、青少年工作理論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問題,提出相應對策,組織開展相應的教育、實踐活動。
(四)堅持黨建帶團建原則,加強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協助黨組織做好區屬單位團組織的管理和工作指導,負責培養、選拔、推薦、表彰各級各類優秀青年。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團校的工作。
(五)研究新時期團的組織建設問題,以社區團建為基礎,全面活躍社區共青團工作。加強新經濟領域團建創新工作,探索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團的工作的新途徑、新辦法。
(六)圍繞區委中心工作,指導和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文體活動及社會公益活動,協助政府教育部門做好大、中、小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參與校園文化建設。
(七)負責全區青年統戰工作,以促進區域發展為目標,增進全區各族各界青年的團結交流工作。
(八)指導管理全區各級青年志願者組織,團結帶領廣大團員青年積極投身兩個文明建設,充分發揮青年的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
(九)管理石景山區青年科技服務中心的工作。
(十)承擔區委、區政府和團市委部署的以青少年為主體的各項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團區委設定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石景山區青年聯合會秘書處)
負責督促檢查團區委全委會、常委會、書記辦公會決定事項、重大決議的落實情況;負責團市委、區委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督辦落實;負責團區委重大活動、重要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做好對外聯絡、協調工作;負責起草、修改、審核、印發以團區委名義上報、下發的檔案;負責團區委各類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團區委組織人事、財務、福利、車輛設施及辦公用品等行政後勤工作;負責團區委公文處理、檔案、機要及來信來訪工作;負責記載團區委工作大事記;負責區青年聯合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負責區青年科技服務中心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等。

(二)團務部
負責宣傳黨的理論、路線、綱領、方針、政策,貫徹落實“跨世紀青年文明工程”和“跨世紀青年人才工程”,組織開展全區青少年主題教育活動和實踐活動;負責全區青少年工作的調查研究,編寫團課教材和思想教育材料,編髮團報、團刊;負責全區各級團校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區青年志願者協會工作;負責區青少年工作研究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各類青少年社團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基層團組織機構,開展社區和新經濟領域團建創新工作,掌握全區團組織建設情況;負責指導基層團組織做好“推優”工作;負責協助基層黨組織做好基層團組織班子的配備工作;負責全區團幹部培訓、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團內紀律教育和紀律檢查工作;負責團費的收繳、管理工作。
(三)權益部(石景山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教育引導青少年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提供法律援助;負責宣傳國家保護青少年的法律、法規;負責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接受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投訴、舉報,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為受害者提供或尋求法律幫助;負責研究保護未成年人和團員青年工作的重大事項,並向主管機關及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優秀外來務工青年的評比、表彰;負責開展青少年星光自護教育和“幫困助學”等活動。

人員編制

團區委行政編制11名。其中,團區委書記1名,副書記2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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