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監護

共同監護(Joint Custody)是指離婚或分居的父母雙方共同撫育其未成年子女的一種子女撫養形式。通常情況下,共同監護權可以是共同法定監護權(Joint Legal Custody),即父母雙方共同享有對有關子女問題的決策權的子女撫養形式。

基本資料

是共同生活監護權(Joint Physical Custody),即子女與父母雙方分別共同居住大致相同時間的子女撫養形式;也可能是兩者兼具的子女撫養形式,但這種情況極少。共同監護權又可稱為“Shared cust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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