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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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危險行為
共同危險行為是指數人共同實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並造成損害結果,而實際侵害行為人又無法確定的侵權行為。 共同危險行為成立後,雖然真正侵害行為人只能是其...
概述 含義 正確認定 法律效果 構成要件 -
共同侵權行為
《民法通則》第130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該條規定並沒有對共同侵權行為的概念作出更明確的界定,一般認為,所謂共同...
提出問題 立場選擇 連帶責任 -
共同抵押
共同抵押又稱總括抵押或連帶抵押。為擔保同一債權,在數個不動產或不動產物權上設定抵押權的特殊抵押形式。共同抵押不是數個抵押權的單純結合,而是基於擔保同一債...
概念 構成要件 類型 效力 現狀 -
共同侵權
共同侵權行為是指加害人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權益造成損害,加害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侵權行為。共同侵權行為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主體,包括兩個或...
基本介紹 歸責基礎 責任承擔 理論觀點 各國規定 -
侵權補充責任
侵權補充責任是一種新的侵權責任形態。含義是當多個行為人基於各自不同的發生原因而產生數個責任,造成損害的直接責任人按照第一順序承擔責任,承擔補充責任的責任...
概述 含義 承擔規則 保障義務 法律特徵 -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
第十一條 第二十一條 第三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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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責任
產品責任又稱產品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是指產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造成消費者人身或者除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失後,缺陷產品的生產者、銷...
其特殊性 構成要件 現狀問題 產品質量 產品責任險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是為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的國家法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
發布信息 修訂信息 政策全文 內容解讀 -
拋擲物侵權責任
公民因建築物上拋擲之物遭受損害,如其能確定真正的拋擲者,此時僅構成一般的侵權責任,根據過錯責任原則,由拋擲人對自己的過錯的拋擲行為負責,這在法律上應無疑...
責任與現行法 建築物責任 價值與邏輯 基礎原理 問題思考 -
危險化學安全管理條例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 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