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制經濟

1984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教授馬丁·魏茨曼發表了《共享經濟》一書,提出了共享經濟新理論。共享制經濟是一種既不同於資本主義國家所實行的經濟制度也不同於現實社會主義國家所實行的經濟制度,它是一種新型的經濟制度。

觀點

魏茨曼認為,傳統的資本主義經濟是一種工資經濟,在這種經濟體系中,員工得到的報酬與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沒有聯繫,這樣會導致工資的固定化,而且,當整個經濟處於不健康狀況(如總需求下降)時,企業為維持既定的產品價格而縮減生產規模時,勢必會造成大量失業,而政府採取的防止經濟衰退的措施又會引起通貨膨脹,結果導致失業和通貨膨脹並存。魏茨曼建議實行共享經濟制度,使工人的勞動收入由固定的基本工資和利潤共享部分組成,這樣對企業來說,只要增加的收益大於勞動邊際成本,它們就對勞動力有需求,繼續招聘員工。當總需求受到衝擊時,企業可以通過調整利潤共享數額或比例來降低價格,擴大產量和就業。在魏茨曼看來,共享經濟具有兼顧保證充分就業和抑制通貨膨脹的雙重作用。

套用發展

共享經濟論提出後,引起西方國家政界和經濟學界的廣泛注意。1986年,英國首先實行了共享經濟制,以利潤共享製取代固定工資制,其具體內容是:工商企業的僱主不再把員工的原固定工資全部支付給員工,而是將其中的2/3確定為固定工資,餘下的1/3則同該企業的利潤掛起鉤來,由企業利潤的多少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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