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

2011年7月6日,六盤水市人民政府以市府發〔2011〕17號印發《關於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明確目標任務、強化保障措施、嚴格督導檢查3部分。《意見》提出的保障措施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多渠道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學前教育質量;強化幼稚園安全監管;落實職能部門工作責任。

基本信息

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
市府發〔2011〕17號
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單位,中央、省屬駐市行政企事業單位:
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人終身發展的奠基工程。加快發展學前教育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是貫徹落實科教興市戰略、建設人力資源強市的必然要求。經過多年努力,我市學前教育雖然取得一定成績,但仍然是我市教育事業的薄弱環節,2010年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僅為40%,遠不能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的需求,“入園難”問題較為突出。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貴州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1〕5號)、《六盤水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推動我市學前教育又好又快發展,儘快解決“入園難”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目標任務

按照“廣覆蓋、保基本”的要求,著力構建以省級示範幼稚園為龍頭,縣級示範幼稚園為骨幹,鄉鎮幼稚園為基礎的學前教育網路。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按照《貴州省鄉鎮、街道辦事處中心幼稚園建設規範指導原則(試行)》的要求,新建和改擴建一批幼稚園,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公辦民辦並舉、城市農村共同推進、質量達標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到2020年,新建或改擴建200所鄉(鎮、街道)公辦幼稚園,實現全市所有鄉(鎮、街道)至少有1所以上公辦幼稚園的目標。
——2011年至2013年,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在沒有公辦幼稚園的鄉(鎮、街道),新建或改擴建99所鄉(鎮、街道)公辦幼稚園,其中2011年37所、2012年32所、2013年30所。
——2014年至2015年,在沒有公辦幼稚園的鄉(鎮、街道),新建公辦幼稚園50所。到2015年底,全市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60%。
——2016年至2020年,在沒有公辦幼稚園的鄉鄉(鎮、街道),新建公辦幼稚園51所。到2020年底,全市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70%以上,全市所有鄉(鎮、街道)至少有1所以上公辦幼稚園,基本解決“入園難”問題。

二、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以縣級政府投入為主,省、市補助的方式發展學前教育。認真落實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方針,建立健全政府、社會舉辦者、家庭合理負擔的投入機制。各級政府要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當地財政預算,設立學前教育專項資金。新增教育經費要向學前教育傾斜。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要占合理比例,並逐年提高。2011年至2020年,在沒有公辦幼稚園的鄉(鎮、街道)新建的公辦幼稚園,市級財政按每所10萬元的標準進行補助。加快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資助制度。按照省政府73號令中關於“國家和省確定的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各項資金用於農村教育的比例不得低於50%”的規定,各縣、特區、區可將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部分用於學前教育。各級政府要劃出一定比例的國有土地出讓金用於發展學前教育。對各縣、特區、區2011年沒有幼稚園建設任務的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啟動建設的幼稚園項目,市級財政將進行適當補助。
(二)多渠道擴大學前教育資源。
1.重點發展農村公辦幼稚園。學前教育發展的重點和難點在農村。要將建設公辦幼稚園作為新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優先安排,加快發展。在建設幼稚園的過程中,要充分考慮農村人口分散、流動性強的特點,採取在鄉鎮和大村獨立建園、在小村設立分園或聯合辦園、在人口分散地區由當地中心幼稚園舉辦流動幼稚園或季節班、在幼兒人數較少的農村地區由當地國小建立附屬幼稚園等方式,有效利用資源。盤活中國小薄弱學校改造工程富餘的教育資源和其他富餘公共教育資源,將其優先改建成幼稚園。
2.大力發展城市公辦幼稚園。各級政府要多渠道、多形式擴大城市公辦幼稚園資源,加大投入,努力解決城市“入園難”問題。城市住宅小區配套幼稚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稚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稚園。要根據實施城鎮化帶動戰略的需要,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納入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城市住宅小區沒有配套幼稚園的,應根據居住區規劃和居住人口規模,配套建設幼稚園。新建小區配套幼稚園要與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稚園建設的小區規劃不予審批。要加強對企、事業單位安排配套幼稚園的管理和扶持,保持其公益性和普惠性。鼓勵優質公辦幼稚園辦普惠性分園。
3.積極扶持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幼稚園。社會力量舉辦的幼稚園是學前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鼓勵有資質的社會公益團體、基金會、事業單位、企業、街道(社區)、農村集體和公民等舉辦幼稚園。各地要認真落實促進民辦幼兒教育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對社會力量舉辦的幼稚園收取的保育教育費免徵營業稅,其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執行。對符合條件的大中專畢業生創辦的幼稚園,給予小額貸款擔保等政策支持。鼓勵社會各界以捐贈的形式支持幼稚園建設。各級政府要積極探索通過採取購買服務、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普惠性幼稚園
要規範民辦幼稚園管理。對全市民辦幼稚園進行重新認證,實行年審制度。對未達到基本辦園條件,特別是存在安全隱患的民辦幼稚園,要加強指導,督促其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合格的堅決予以取締。實施民辦幼稚園準入、評級、獎勵和收費備案、公示制度,實行“優質優價”。要保障民辦幼稚園合法權益。在審批登記、分類定級、評估指導、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資格認定、表彰獎勵等方面,民辦幼稚園與公辦幼稚園要平等對待,一視同仁。
(三)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
1.多渠道補充合格教師。六盤水師範學院學前教育專業,要根據需要有計畫地擴大招生規模。積極探索國中畢業起點五年制學前教育專科學歷教師培養模式。積極探索委託省內外師範院校培養學前教育教師的模式,切實擴大學前教育教師資源。創新和完善教師補充機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備條件的畢業生充實幼兒教師隊伍。中國小富餘教師經培訓合格後可轉入學前教育。對到農村幼稚園在崗實習一年後報考幼稚園教師的學前教育專業本(專)科畢業生,在招考時給予一定優惠。在城鎮幼稚園選派一批骨幹教師到農村掛職和支教,對成績突出的,在職稱評定、推優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2.按編制標準配齊配足教職工。根據國家要求,結合我市學前教育實際,按照省確定的生師比,教育、編制、人事部門要合理確定公辦幼稚園教職工編制,並根據需要適時進行調整,及時公開招聘具備條件的人員充實幼兒教師隊伍。
3.落實幼兒教師地位和待遇。切實維護幼兒教師權益,完善落實幼稚園教職工工資保障辦法。幼兒教師在職稱評定、崗位設定上,中、高級比例與國小教師大體相當。對長期在農村基層、艱苦邊遠地區和民族鄉(鎮)工作的公辦幼兒教師,按國家規定實行工資傾斜政策。對優秀幼稚園園長、教師進行表彰。
4.實施學前教育教師培訓計畫。制定幼兒教師培訓計畫,提高幼兒教師綜合素質。充分依託省、市、縣教師繼續教育基地,有計畫地選派幼稚園園長、教師參加各級各類培訓。從2011年起,五年內對500名幼稚園園長和骨幹教師進行市級培訓。各地五年內要對其餘幼稚園園長和教師進行新一輪全員培訓。
(四)全面提高學前教育質量。
認真貫徹落實《幼稚園管理條例》、《幼稚園工作規程》、《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提高幼稚園的保教質量。堅持科學保教,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面向全體幼兒,關注個體差異,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保教結合,寓教於樂,促進幼兒健康成長。加強對幼稚園玩教具、幼兒圖書的配備與指導,為兒童創設豐富多彩的教育環境,防止和糾正幼稚園教育“國小化”傾向。配合省教育廳實施幼稚園課程建設項目。加快省級示範幼稚園建設,擴大學前教育優質資源。各級教研部門要配備幼兒教育教研員,開展多形式教研活動,建立全市教研指導網路。
(五)強化幼稚園安全監管。
高度重視幼稚園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幼稚園安全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和安全預警機制。要加強安全設施建設,配備保全人員,落實幼稚園“人防、物防、技防”三層保護措施。強化校車檢測和駕駛人員的資質審核與管理,落實幼稚園衛生防疫、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治安保衛制度,嚴防事故發生。提高幼兒教師安全防範意識,加強內部安全管理。幼稚園所在街道、社區和村民委員會要共同做好幼稚園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幼兒的生命安全。
(六)落實職能部門工作責任。
各級政府要認真制定和落實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健全政府統籌、教育部門主管、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形成推動學前教育發展的合力。教育部門要完善措施,執行幼稚園辦園標準,加強學前教育的監督管理和科學指導,配備各級專職幼教幹部,專兼職教研人員。發展改革部門要把學前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支持幼稚園建設發展。編制部門要落實公辦幼稚園教職工編制。財政部門要加大投入,設立和逐步增加學前教育專項經費,落實公辦幼稚園生均經費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標準,落實公辦幼稚園建設經費和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補助經費;要加強對資金的統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住房城鄉建設和國土資源部門要落實城市住宅小區和新農村配套幼稚園的規劃和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和落實幼稚園教職工的工資待遇、職稱評定、崗位設定和社會保障等政策。物價、財政、教育、監察、審計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執行公辦幼稚園收費標準,加強幼稚園收費管理。衛生、綜治、公安、安全監管、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加強對幼稚園的指導和管理,大力支持和推動學前教育發展。

三、嚴格督導檢查

建立健全幼兒教育督導評估制度。各級政府要完善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和問責機制,確保發展學前教育的各項舉措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市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學前教育發展納入“縣級黨政主要領導教育工作督導考核”體系,加強對學前教育的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市政府督查室、市教育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縣、特區、區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進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加強對幼稚園建設配套資金的落實、工程實施的進度和質量、施工安全、幼稚園設施設備的配備、師資配置等方面的督查。
六盤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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