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區域
六安市
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運方針,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國總工會、省總工會的工作部署,貫徹執行市工會代表大會和全委會確定的任務和作出的決議。
(二)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對有關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職工民眾的思想、願望和要求,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擬定工作;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堅持與政府的聯席(聯繫)會議制度。
(三)組織和指導全市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指導全市各級工會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的工作。
(四)指導工會的自身改革和建設,協助縣(區)黨委管理縣區總工會領導幹部,協助市直有關部門黨組(黨委)管理市產業工會、直管企(事)業工會領導幹部;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工會幹部培訓計畫。
(五)根據市政府委託,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市級以上勞動模範和先進生產(工作)者的推薦、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負責省及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評選、推薦和管理工作。
(六)開展工會思想宣傳教育工作,組織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健康向上的文化、體育活動。
(七)負責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負責對工會興辦的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指導、協調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