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按照中央和省規定,我市地方志辦公室主要業務工作為七項、有關工作二項。 六、舉辦《皖西方誌》綜合刊物工作。 八、指導檢查督促縣區地方志工作。

按照中央和省規定,我市地方志辦公室主要業務工作為七項、有關工作二項。
一、
二、六安年鑑編輯出版工作。年鑑俗稱“黨政公報”或“政府公報”。六安市1999年啟動此項工作連續至今。《六安年鑑》由市委、市政府主管,市政府主辦,市黨政兩辦協調,市方誌辦承辦。按照省方誌委〔1998〕2號檔案《關於進一步加強年鑑編纂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的決定:《六安年鑑》每年編輯出版一部;為權威性大型精裝綜合工具書;正規出版社出版,圖文並茂,國內外公開發行。市志辦攜手市直各部門共同聯動完成。志辦具體負責每年《六安年鑑》的組織、協調、撰稿、組稿、編修、采圖徵集、審訂、送審、出版、發行等工作。
三、歷代舊志點校整理工作。六安市歷史上(新中國誕生以前)修過八屆《六安州志》,統稱舊志。每屆州志都由20—40多部書組成,均為古文版,連標點符號都沒有;且八屆志書僅有清同治年間所修的一屆志書保存齊全,其餘七屆均因戰亂冊本遺失殘缺較多。按照中央和省方誌委要求,市政府2005年4月1日常務會議決定:啟動我市歷朝舊志點校整理(專業術語)工作,2005年至2006年先點校整理完成並重新出版同治11年版《六安州志》(共41部);其他七屆舊《六安州志》將接續點校整理完成和重新出版。此項工作任務也比較浩繁,每2—3年完成一屆舊志點校整理,需連續工作16—24年時間。從赴各地(包括海外)有償徵集散布的遺存資料、舊本複製、殘缺件修復、專家點校、訂正、注釋、補白、關聯古籍搜尋鑒考、修整成新的文稿、文稿校訂、編輯成冊、省市古籍評審機構評審複審、申報省方誌辦複查與批准、提請出版社核查審定、送交印刷廠製版、組織4—5次反覆校對等一系列工作及事務,費時費力,均須市方誌辦實施完成和市財政財力支持。
四、地情資料(資源)開發(編纂地情書)工作。依照中央要求和省里規定,市級方誌辦要對第一輪修志以來所已擁有的各種資料資源和市域所有及所潛在的各種資料和事物信息資源,組織方誌部門及有關力量進行蒐集、整理與開發。圍繞黨政工作中心和經濟社會建設實際,省里規定各市志辦每年要編著出版4部以上專著、彙編、選編或其他種地情書籍,以之為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提供志界資源智力服務。
五、建設運行開放式志鑒電子網站工作。省里要求,2005年起市級方誌辦要建立地方志電子網站、縣區方誌辦建地方志電子區域網路。市級網站要儘快做到“三通”:通區域網路、通政府網、通英特網。市方誌網站要將歷朝歷代所修方誌、年鑑、其他各類有關資料、方誌信息庫資源、以及收集全國各地、海內外方誌界所具資源庫資料信息陸續納入網站庫並公開發布。省方誌辦對市還實施了此項項目考核,規定2005年9月底前市級方誌電子網站必須初步建成並開通一網(政府網或英特網)以上。六安市地方志英特網站已於2005年9月建成並開通 。
六、舉辦《皖西方誌》綜合刊物工作。根據第二輪修志等工作的迫切需要,市方誌辦隆重創辦了業務工作指導刊物《皖西方誌》。圍繞工作業務實際,綜合反映我市修志編鑒等各項地方志工作的情況。旨在反映情況、探討業務、研究問題、交流信息、指導工作、溝通左右、傳上達下。突出政策性、業務性、指導性、綜合性等鮮明特點,力求辦成志界園地、綜合紐帶、指導實際、促進工作的重要陣地和工具。《皖西方誌》自2005年7月創刊以來,月月編輯出刊,每旬至半月刊出一期,不定日編排印發,時效強的隨時編髮。上報至省方誌辦和市委、市政府,下發至各縣區及志辦,中發至市直各部門單位,至11月已出刊六期,每期都各有特色,起到了指導和促進工作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
七、用志用鑒工作。這是國家2005年新啟動並部署下來的一項新任務,省將加大對市縣誌辦此項工作的強調和考核力度。中央和省志辦今年7月和9月先後在淮北、濟南召開全省、全國讀志(鑒)用志(鑒)專門工作會議,把此擺上了方誌部門重點工作的位置和日程。其中硬體工作要求有:市級方誌辦2005年要建立起方誌資料室,2006年—2008年起要力爭儘快籌建起方誌館;室(館)藏各種書籍、資料、信息要儘快蒐集、徵集、採購予以豐富達標,室(館)配套硬體設施要儘快購置配齊爭取達標,並儘快對外開放。此項工作是方誌部門的一項戰略性任務部署和要求,旨在為黨政和社會提供更加綜合有效服務。按照省里要求,我市方誌資料室今年(2005年)也已開始初步啟動。
八、指導檢查督促縣區地方志工作。省定我市:五縣第二屆縣誌修纂、二行政區資料長編、二經濟區特載和縣區多屆歷史舊志點校整理等,各項縣區方誌任務落實推進和業務指導,由市志辦負責,並配合縣區委政府共同抓促。省並將此作為對市志辦的考評內容。另外縣區志修纂完稿時,省規定必須由市志辦負責市級審查評審通過後才能報省志辦審批出版。
九、黨委政府交辦工作。如每年招商引資(年需完成引資額60萬元以上)、“三型機關”(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創建、“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以及有關檔案材料起草、史跡考證等有關工作。
十、機關基礎保障工作。機關制度建設、機關黨支部建設(隸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黨委)、機關工會建設、機關科室(業務科、秘書科、資料室)建設、市志鑒協會建設、編輯部(六安市志編輯部、六安年鑑編輯部)建設、機關在職和聘用職員隊伍崗位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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