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關獎學金

公關獎學金

為夯實公共關係事業的人才儲備,上海市公共關係協會決定自2013年每年一屆頒發“公關獎學金”用以獎勵上海市高校公共關係專業全日制在校優秀本科生和研究生。 “公關獎學金”全稱“高校公共關係學專業獎學金”,由上海市公共關係協會於2013年設立的一項專項獎學金,總獎金30萬元。 公關獎學金目前只在上海市設立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培養中國公共關係事業發展的優秀後備人才,鼓勵海內外優秀學生報考本市高校公共關係學專業,激勵本市公共關係學專業學生勤奮學習公共關係理論知識,積極參加公共關係實踐和學科競賽活動,上海市公共關係協會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政府有關獎學金設立與實施的檔案精神,在上海市有關方面的支持下,發起設立“上海高校公共關係學專業專項獎學金”。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獎學金評選對象為在本市各高校公共關係學專業就讀的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因本市高校目前尚無公共關係專業博士點,所以在招生簡章中明確標註有公共關係研究方向而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以參加本獎學金評選。

第三條 上海高校公共關係學專業專項獎學金自2013年開始,試行五年。每年獎學金總額為人民幣叄拾萬元。

二獎項設定

第四條 本獎學金分為三類:

1、公關綜合獎。在應屆畢業的公共關係學專業本科生、碩士生和公共關係方向博士生中評選。設一、二等,金額分別為6000元、4000元。必要條件:本科生要求(品德優良、4年平均成績在公關專業年級排名前10、有在公關公司/公關部/公關協會實習經歷、提交1份不少於3000字的個人陳述);研究生要求(品德優良、公開發表過公關論文、提交1份不少於3000字的個人陳述)。

名額設計:原則上設定公關本科專業的高校可評選一等獎1名,二等獎1-2名(年級人數在40人以下的評1名,40人以上的評2名);設定公關碩士專業的高校可評選一等獎1名;設定公關博士方向的高校可評選一等獎1名。根據目前開設專業並有畢業生人數情況(本科專業5所其中40人以上2所、碩士專業1所、博士方向2所),共設公關綜合獎15個,其中一等獎8個、二等獎7個。總金額7.6萬。

2、公關創新獎。在申報綜合獎與新生獎之外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中評選(團隊負責人須為公共關係學專業學生)。設一、二、三等,金額分別為6000元、5000元、4000元。必要條件:參加上海市公共關係協會組織的公關提案評比並獲獎。

名額設計:符合條件的學生自願組隊或個人報名參賽(團隊成員不超過5人)。評審按照統一標準評出一、二、三等獎數量。總金額12.4萬。

3、公關新生獎。在一年級公共關係學專業本科生和碩士生中產生。金額為每人2000元。必要條件:以公共關係學專業為第一志願填報入學的學生。

名額設計:不設定名額也不分配名額,以四所學校(東華大學按大類招生除外)報送的一年級新生高考/研考志願表複印件並加蓋學校招生部門公章為據。預計50人。總金額10萬。

三申請程式

第五條 由上海市公共關係協會委託各高校在網站發布評獎信息和參賽細則,並將評獎通知傳送設定有公共關係學本科專業、碩士專業、博士方向的高校教務處。

設定有公共關係學本科專業、碩士專業、博士方向的高校院系負責在學生中進行宣講、動員與審核工作,並按時向市公共關係協會辦公室報送公關綜合獎、公關新生獎候選人名單(本科生綜合獎需排序),以及紙質材料一式六份。報送材料如出現虛假,一經查實將取消該校當年公關專項獎學金評獎資格。

四評審規則

第六條 評審會成員由上海市公共關係協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和業界代表組成,其資格由上海市公共關係協會執委會審定,評審會成員每年可作適當調整。成立公關專項獎學金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事務的執行。

第七條 建立獲獎學生/團隊候選名單公示制度。獲獎學生/團隊名單在市公共關係協會及其所委託的高校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在無異議或異議處理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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