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利用
1、經營和利用的目的:更加有效地發揮森林生態功能,實現可持續發展;在不破壞原有是我農林生態群落的前提下,達到生態和經濟雙贏。
2、經營和利用的原則:堅持森林可持續經營和生物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原則上,只對一半生態公益林區採取經營和利用措施。
3、經營內容:對現有林和合格的新成林進行經營管理直到森林與林木更新,主要分為管護、撫育、改造和更新等。
4、利用途徑:
(1)、積極鼓勵與生態公益林主導功能密切的利用方式,如科學考察、定位觀察、試驗研究、科普教育、種質標本採集、生態旅遊、物種與遺傳基因保存和自然遺產留存等。
(2)、有條件地允許利用林下多種資源進行非木質資源開發。
(3)、嚴格控制對公益林的採伐更新,嚴格禁止以生產木材為主要目的的採伐、撫育和改造活動。
5、對公益林的利用以及公益林區進行的工程建設,必須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同步進行環境影響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