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說鼓子

歷史

鼓子詞正是當時流行的一種曲藝形式。宋代以後,鼓子詞幾番變化,經元明時期“詞話”,大約在明末清初時期逐漸發展衍變為公安說鼓。清代至民國時期,公安說鼓得到了進一步發展,說鼓藝人不斷增加,曲目逐漸增多,內容也日益廣泛豐富。建國後,公安說鼓受到應有的重視,在傳統曲目及唱腔的發掘整理、新曲目的創作、音樂唱腔的改革以及表演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並被搬上舞台,發展為由文藝團體的兼職或專職的說鼓演員來表演。目前,受多種原因的影響,公安說鼓在民間卻逐漸萎縮,現在民間已經很少能看到藝人表演公安說鼓,表演隊伍更是後繼無人。
公安說鼓,亦叫公安說鼓子。以說為主,說中帶唱。說,即在本地方言聲調上加以適度的誇張,有起有伏,帶有韻味,富有節奏感,快而不亂,慢而不斷,吐詞清晰,層次分明。唱,一般是夾在每個小段落的結尾處。往往是在一段有韻律的說白之後,以兩句唱腔來結尾,收腔後用嗩吶重吹一遍下句的旋律,打一陣鼓,然後再起下一個段落。公安說鼓的音樂分為唱腔曲牌和嗩吶牌子兩部分。唱腔曲牌又分為主腔、花腔和哭腔三類。
公安說鼓的傳統演唱形式分為三種:一是獨角班,即由一個藝人自己演唱,自己打鼓,自吹嗩吶伴奏,演唱者一邊擊鼓表演,一邊說唱。二是由一人擊鼓說書,一人用嗩吶伴奏,打鼓說書者為“上手”,吹嗩吶伴奏者為“下手”。三是由一人擊鼓說書,二人吹嗩吶伴奏,說書人站中場,伴奏者站兩側。上述三種形式,以第二種最為普遍。兩人說鼓,唱奏有了分工,各習其藝,對藝術創造十分有利,因而成為公安說鼓的主要表演形式。
公安說鼓的傳統曲目,內容豐富,題材廣泛。一是取材於街談巷議,閭里瑣事,笑話趣聞;二是來源於民間傳奇故事;三是來源於武俠及歷史演義小說。此外,也有從地方戲曲和外地曲種中移植的。
公安說鼓採用鼓和嗩吶配合伴奏,鄉土氣息濃郁,極富表現力,具有獨特的鄉土風味和藝術特色;公安說鼓這一文藝形式形成於民間,發展於民間,流行於民間,因而具有民俗學價值。公安說鼓的音樂分為唱腔曲牌和吹奏牌子,具有濃郁的地方風格,經過百年來的積累衍變,已形成了很多固定的曲牌,因而具有音樂研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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