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一)劃入的職能
1、原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承擔的職能。
2、原農辦研究制定並組織協調農業產業化工作的職能。
(二)強化的職能
2、研究提出促進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抓好農產品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服務。
3、強化農業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動植物檢疫。依法履行對農業生產資料、農業產品質量、農業環境保護的監督、檢查監督,加強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三)轉變的職能
從微觀的直接管理,逐步轉向加強巨觀間接管理;從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轉向依靠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抓好市場農業的發展;從單一的農業生產管理轉向對農業進行種、養、加、產、供、銷、貿工農一體化管理與服務;從追求產量目標向既抓產品產量又抓產品質量、效益轉變。做好農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產品評優、技術培訓、指導、諮詢、科學普及等工作。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關於發展農業生產的方針、政策,強化農業基礎地位。貫徹執行有關農業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訂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全縣農業近遠期發展規劃,制訂農業生產調控方案;指導全縣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資源普查、農業統計、農業投入、資源配置、資源保護;負責農業產業建設項目的立項、早報、審批並組織實施。
(三)參與研究擬訂和調整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政策,農村信貸、農村稅收與財政補貼政策;參與綜合運用經濟調節手段調控市場,引導生產。
(四)負責全縣農業生產,制訂年度性農業生產計畫、技術措施;做好農業產量預測,協助做好農業年報工作;掌握農業生產動態,抓好調查研究並及時反映全縣農業生產環節、農業災害等方面的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意見,為領導當好參謀。
(五)負責全縣農業科技推廣工作,做好新技術、新成果的引進、試驗、示範,組織農業技術培訓,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及其業務工作,開展技術指導與配套物資供應相結合等多種形式的經營服務。
(六)研究制訂全縣農業科技教育發展方針和規劃;負責組織全縣重大農業科研課題的協作攻關;負責全縣農業技術成果鑑定和管理;負責全縣農業中等教育、農業幹部再教育工程和農民的廣播電視教育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抓好農業宣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全縣農業技術職稱考核,負責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推薦工作。
(七)負責全縣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機事業發展、農村能源建設、人工降雨、果蔬和生豬、“三鳥”發展規劃的制定工作;負責動植物檢疫(不含森林植物內檢)以及農藥、種子、化肥、飼料的申請鑑定和組織農業環境的監測工作;負責獸藥和藥政醫政管理,飼料工業生產;組織監督農業方面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實施;依法負責綠色食品的標準認證及開發工作。
(八)組織開發農業後備資源,培植農業後勁。負責農業商品基地的建設和管理;根據職責分工,指導農用地、草場、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參與新農村建設規劃。
(九)參與農業生產要素的調度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分配計畫內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負責農業救災物資的分配使用和監督;組織農業企事業單位進行優質農產品、畜產品的加工和流通;參與農業生產資料、農業科技儀器調節及管理。
(十)負責局直屬單位的人、財、物管理;參與全縣農業事業經費的管理;參與全縣農業產品成本效益核算和物價管理工作。
(十一)參與研究農產品市場產銷方向,推進農業產業化。
(十二)負責農業行業管理和農業行政執法工作,指導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有關政務工作;負責有關工作的上傳下達和檢查督辦;承辦重大會議,負責文電、保密、信訪、檔案、檔案收發、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機關後勤、來客接待、安全保衛、小車管理、行政事務等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的起草與審核;擬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政策法規股
組織農業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審發農資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負責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組織涉農大案的調查取證、申請鑑定工作;依法審核農業行政執法立案、處罰意見;監督檢查農業執法單位的執法工作;負責本級農業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
擬定農業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規劃,組織管理農業建設和農業大型商品基地與各級投資項目申報並監督實施;參與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管理;指導全縣農業小三場管理;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管理局機關各項資金和監督財務制度執行。
(四)種植業股
研究提出全縣種植業發展規劃與重大技術措施,引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措施和建議;負責收集、報送、發布農情信息;負責救災備荒種子儲備、調撥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糧、棉、油科技項目的試驗示範和技術推廣工作;參加組織種子及其資源的品種審定。
(五)經濟作物股
指導全縣瓜果、蔬菜、茶葉等經濟作物和土特產及花卉、食用菌生產;研究擬定經濟作物、土特產等生產規劃和生產技術措施,搞好試驗示範和技術推廣;負責經濟作物和土特產示範區的建設和經濟作物的種子、種苗的繁育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
(六)農業產業化股
提出全縣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的建議,開展農業產業化建設,培植農業龍頭加工企業;負責制定全縣生豬、“三鳥”發展規劃,技術引進和推廣;負責農產品信息收集與發布;組織規劃農業產業的合理布局、協調發展和農村資源的有效配置;做好農產品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服務,負責農業專業年報與統計工作。
(七)科技教育股
擬定全縣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與對策,承辦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協調農科教關係,承辦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工作;參與農業科技三項經費使用計畫的分配;管理農業科技成果,組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負責農業科技隊伍體系建設和全縣農業科技示範場(園)建設;指導農業科研和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負責實施綠色證書工程;負責農民技術職務和農業科技幹部評先、評優;負責組織農業各產業產品的質量認證管理工作。
(八)人事股(離退休幹部股)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黨務、思想政策、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推薦和幹部年度考核工作;參與指導和管理全縣農業系統人事勞動工資和系統技術考核工作;承辦局管幹部培訓、推薦考核、報批等工作;協助做好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協調群團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定期開展政治學習,了解離退休幹部的困難和問題,督促落實離退休幹部相關待遇。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農業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工會主席1名;總農藝師1名;辦公室主任1名,股長7名。
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2名。
工勤人員編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