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財政的職能

公共財政的職能

公共財政的職能,是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具有資源配置、收入分配、調控經濟和監督管理等職能。

資源配置

資源配置職能。是指將一部分社會資源集中起來,形成財政收入,然後通過財政支出活動,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務,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彌補市場缺陷,從而最佳化全社會的資源配置。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市場這隻“無形的手”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政府這隻“有形的手”主要在市場“失靈”的領域發揮作用。作為政府履行職能的重要手段之一,財政不僅是一部分社會資源的直接分配者,也是全社會資源配置的調節者。這一特殊地位,決定了財政的資源配置職能既包括對用於滿足社會公共需要資源的直接分配,又包括對全社會資源的間接調節。

收入分配

收入分配職能。是指政府財政收支活動對各個社會成員收入在社會財富中所占份額施加影響,以公平收入分配。在政府對收入分配不加干預的情況下,一般會根據個人財產多少和對生產所做貢獻大小等因素,將社會財富在社會各成員之間進行初次分配。這種市場化分配有利於提高效率,但容易造成社會成員間收入差距過大,從而需要政府對市場初次分配結果實施再分配調節,促進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財政的收入分配職能主要通過稅收調節、轉移性支出(如社會保障支出、救濟支出、補貼)等手段來實現。

調控經濟

是指通過實施特定的財政政策,促進較高的就業水平、物價穩定和經濟成長等目標的實現。政府根據巨觀經濟運行的不同狀況,相機抉擇採取相應的財政政策措施。當總需求小於總供給時,採用擴張性財政政策,增加財政支出和減少政府稅收,擴大總需求,防止經濟衰退;當總需求大於總供給時,採用緊縮性財政政策,減少財政支出和增加政府稅收,抑制總需求,防止通貨膨脹;在總供給和總需求基本平衡,但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時,實行趨於中性的財政政策。

監督管理

監督管理職能。在財政的資源配置、收入分配和調控經濟各項職能中,都隱含了監督管理職能。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於利益主體的多元化、經濟決策的分散性、市場競爭的自發性和排他性,都需要財政的監督和管理,以規範財經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我國是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國家,必須保證政令統一,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這就更需要強化財政的監督管理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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