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車
公共汽車一般又稱為公車、公汽或巴士,指在城市道路上循固定路線,有或者無固定班次時刻,承載旅客出行的機動車輛。一般來說,公共汽車是最為普遍的一種大眾運輸工具。市化和機動化的發展,使城市人口和地域不斷增加,對公共運輸的需求相應快速增長,要求公共運輸企業投入更多的客車。公共汽車一般外形為方型,有窗,設定坐位。
1831年,英國人沃爾特·漢考克為製造出了世界上第一輛裝有發動機的公共汽車。這輛公共汽車以蒸汽機為動力裝置,可載客10人,當年被命名為“嬰兒號”並在倫敦到特拉福之間試運營。不久,以汽油發動機為動力的公共汽車代替了蒸汽機公共汽車。最早製造出汽油發動機公共汽車的是德國的賓士汽車公司,長途公共汽車則源於美國。
1910年~1925年間,美國開闢了許多長途公共汽車路線,連線沒有鐵路的地區。早期的公共汽車一般可載客20餘人比較舒適。1922年8月1日,中國上海市內第一條公共汽車線路通車,是公利汽車公司經營。中國台灣地區稱公共汽車為公車、客運或巴士;在香港和澳門,則多稱為巴士(英語中「Bus」的音譯)。
公共汽車運輸線路設定
公共汽車運輸線路的設定應遵循以下原則
①線路的走向要與主要客流方向一致,以保證主要客流的出行;
②線路應直接溝通城市主要乘客集散點,以減少中轉;
③線路不宜過長或過短,不宜過多迂迴曲折,使大部分乘客節約乘車時間;
④注意與其他客運方式的線路相互銜接。
公共汽車運輸線路類型分為
①直徑式,通過市中心連線城市邊緣;
②輻射式,使城市中心與邊緣直通;
③繞行式,繞過市中心連線城市邊緣;
④環形式,連線市中心區以外的各點;
⑤切線式,連線環形線路和城市邊緣;
⑥輔助式,輔助連線式線路。
公共汽車運輸確定線路長度時,應綜合考慮服務區域的大小、形狀、行車組織、車輛載客能力等因素。一種方法是取大城市的半徑和中小城市的直徑為線路長度;另一種方法是參照線路上乘客的乘距情況去進行,一般取平均乘距的2~3倍。通常市區線路長度約為6~10千米。
車站設定和車輛調度
車站設定,車站分為中間站和始末站。
①中間站設定。站距以車上乘客平均乘行時間與車下乘客平均步行時間之和最小為原則。站址應考慮方便乘客乘車、換車,可設在乘客較多的地點和交叉口附近;交叉口附近一般不超過路口設站,距十字路口30~50米以上;中間站不宜設在上坡處,道路轉彎處,橋樑、涵洞、鐵路道口及危險地段。
②始末站設定。應該有可供調車和車輛暫時停放的場地;有供行車調度人員休息和工作的必要設施。
車輛調度形式分類:
①按工作時間,分為正班車、加班車和夜班車。
②按運行區間與停站方式,分為全程車,指從線路起點發車直到終點站止,必須在沿線各固定車站依次停靠,按規定時間到達各站點;區間車,指車輛僅行駛於某一路段或幾個路段之間;快車,指採取越站運行的形式,包括大站車和直達車兩種。
現場調度的基本方法:按照行車作業計畫,結合線路供求的實際情況,現場調度的方法有:①調頻法,即調整行車頻率;②調程法,用縮短或增加行程的方法,均衡運力;③調站法,用增加或減少停站的方法,解決沿線各站點供求矛盾;④調向法,採用改變車輛進出場方向或中途折返等方法;⑤調能法,用增加或減少運行車輛數的方法,適應運量的變化;⑥調線法,採用繞道行駛、分段行駛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