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因子評茶法

八因子評茶法

所謂八因子評茶法,是指審評茶葉時,內質和外形計分各占50%,內質評香氣、滋味、湯色和葉底,以香氣和滋味為主;外形評形狀、色澤、勻度和淨度,以形狀為主。

歷史來源

自五十年代起至八十年代中期,我國茶葉生產一直實行計畫調撥制,限於當時專業評茶隊伍的規模及各方利益,雖然產銷雙方的加工、交接驗收等均有統一的標準樣,但在實際的檢評過程中,由於加工的茶葉與標準樣品質上必然存在的起伏,勢必對茶葉品質形成不同的意見,進而引發爭議。為消除產銷雙方不斷出現的爭議,以維護正常的生產,並利於管理,有關的主管部門經協商後於六十年代起在商業系統尤其是在外貿系統中推出八因子評茶法,用以評定茶葉品質 。

審評內容

最初的八因子評茶法,審評內容由外形的條索(或顆粒)、整碎、淨度、色澤及內質的香氣、滋味、葉底色澤和嫩度構成,以後又修改為條索(顆粒)、整碎、淨度、色澤、湯色、香氣、滋味和葉底。

從八因子評茶的規定看,最主要的特點是將外形審評項目具體化,分列為四個因子,在某些情況下,視湯色為附帶因子,認為無損於茶葉品質最終評定準確性而予以取消。

同時,為執行評茶計價,規定採用標準樣對照百分制或百分制或五級劃分制計分且各因子單獨計分;乾評、濕評因子得分各占50%等。

八因子評茶法的使用目的,是期望通過採用一些易掌握和運用的技能,並指定審評易區分出差別的因素,從而得出茶葉品質結論。在運用的感官技能中,側重於以視覺進行判斷和比較,對依靠嗅覺和味覺判斷的因子要求相對不高,計分時給予的比值較低。這正是八因子評茶法的制訂依據:選擇簡單、可比性強的因素,以利統一觀點。在實行計畫調撥的生產體制下,採用八因子評茶法對減少爭議起到了一定作用。

缺陷

評茶因素存在局限性

由於僅劃分了外形的四個因子,而香氣、滋味等項目所含諸因子卻並沒有列出,就出現審評時既有具體因子、又有分類項目的情況,既造成概念的合混模糊,同時也無法涵蓋茶葉的整體品質特徵。

各因子單獨計算的影響

各因子單獨計分,分割了品質因素間的相互影響作用,由於各因子相互平行,造成某些對總體品質有特殊影響作用的因素被賦予的重視度不夠,易被忽視。最明顯的一例,就是同級新、陳茶的比較,實際上在四個外形因子中可能僅有色澤一項不同,由此,也縮小了品質的差距,甚至可能把“質"的差別縮小到"量"的程度。

外形計分比例過大

八因子評茶法主要運用於外貿茶葉的各級交接驗收中,通過茶樣與實物標準樣相對照而確定品質。因實物標準樣的運用主要在於外形規格上,內質審評若不參考文字標準就不具有全面的代表性,此外,外形的四個因子可比性十分明顯,易得出結論,而香氣、滋味的比較存在一定難度,故採用外形內質分別計分,相加總分即成品質總分的辦法。這一點恰好忽視了茶葉作為飲料,最終的消費體現是在香氣和滋味上。因此在具體的審評中,常常是只要外形合格,內質正常,就獲得品質的認可。正是這一"內質正常",客觀上降低了對茶葉主要品質的要求,也影響了對茶葉準確的綜合評價。

降低了對評茶人員的技術要求

由於八因子評茶法操作相對簡單,容易為生產和銷售部門的工作人員掌握。但因忽視對評茶的技術要求,致使一些評茶員滿於現狀,不做深入的業務鑽研,也失去對產制技術優劣原因的了解和分析興趣,甚至還由於部分人的發揮,出現了毛茶驗收只須乾評條索和香氣,濕看葉底色澤即可確定品質的觀點,這些論點固然可能是根據多年工作體會而得出的,且與茶葉品質確有聯繫,但這並不能表明反映的就是客觀實際。

感官評茶影響

感官評茶的最終目的,是通過對茶葉品質的評判,進而對茶葉生產過程起指導和促進作用。儘管在一定時期內,八因子評茶法對減少評茶爭議起到過作用,但誤導了評茶方向,也因此對我國茶葉生產造成了嚴重的影響。這一後果已經顯露,尤以普通大宗茶的品質滑坡表現最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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