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照明

全照明,原湖北竹山縣副縣長,貪污受賄獲刑13年。

基本信息

受賄案

全照明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兩筆計13.5萬元,收受賄賂30人次計人民幣66.9萬元、美元1萬元。案發後,全照明親屬退贓款40萬元。

全照明當庭表示不服,目前已向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一審判決

2011年4月2日,湖北竹山原縣委常委、統戰部長、副縣長全照明,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鄖西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其非法所得80.4萬元人民幣、美元1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