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通知
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全國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解放軍土地管理局:
為積極穩妥地推進全國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確保《宗地代碼編制規則(試行)》的順利實施,部組織編制了《全國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實施方案》,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全國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部重點工作部署,為貫徹落實推進全國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暨宗地統一編碼工作座談會精神,全面推進全國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依照《宗地代碼編制規則(試行)》,制定全國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國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是部在新時期、新形勢下對土地管理基礎工作的鞏固和完善,是實現國土資源規範化管理的重要支撐和保障,也是社會管理的重要基礎。這項工作要在部統一部署下,按照“示範推廣、急用先行、雙碼運行、成熟並軌”的指導方針和總體要求,積極穩妥地全面鋪開和推進,不斷提高地籍信息化管理水平,促進城鄉地政統一管理。
二、工作目標和工作內容
(一)工作目標。
通過周密部署和安排,在較短的時間內全面啟用宗地統一代碼,積極穩妥推進原有宗地代碼向統一代碼的轉換。力爭用一年時間,完成宗地統一代碼編制示範與推廣工作;兩至三年內,全面鋪開並基本完成全國所有地區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 “十二五”結束前,完成並軌,實現全國所有宗地採用統一代碼。
(二)工作內容。
各地應注意結合實際,按照部下發的《宗地代碼編制規則(試行)》標準,開展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要先行在地籍信息化管理水平較高,系統較為完善,地籍管理工作基礎較為紮實的地區開展;尤其要結合正在開展的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同步推進;同時,還要結合土地流轉變化的情況,在城鄉結合部等土地交易較為頻繁的區域推廣。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劃分地籍區並啟用宗地統一代碼。地籍區和地籍子區的劃分是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各地要以縣(市、區)為單位,首先做好地籍區和地籍子區的劃分工作,省、地(市)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對各縣(市、區)地籍區的劃分給予指導,並將劃分文字說明及圖件同步備案。在此基礎上,以縣(市、區)為單位,按照《宗地代碼編制規則(試行)》標準,全面編制和啟用宗地統一代碼。即對新產生的宗地用新方法編制代碼;已經登記發證的宗地,製作宗地代碼轉換對照表,逐步開展原有代碼的轉換工作,但對已經形成的紙質地籍資料不做修改,可在登記檔案卷宗上標註宗地統一代碼。在原有代碼向宗地統一代碼轉換工作尚未結束前,原代碼暫時保留套用。土地權利證書中宗地代碼的更改可採用公告的方式集中更改,也可以在權利人申請變更登記或換髮土地證書時逐步更改。
2.開展省級示範區建設。在前期已開展的15個宗地統一代碼編制試點省份內(北京、天津、遼寧、吉林、上海、江蘇、安徽、山東、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雲南、寧夏),各選擇一個地級市儘快開展全轄區範圍內的宗地統一代碼編制省級示範區建設;先前未開展過宗地統一代碼編制試點工作的省份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選擇2—3個縣(市、區)儘快開展宗地統一代碼編制省級示範區建設。示範區工作結束後,要形成一套完備的實施流程和方法,儘快在本省(區、市)內全面推廣和實施。
3.加強地籍信息化建設。各地在宗地統一代碼編制示範和推廣實施過程中,要著力加強地籍信息化基礎建設。對已經建立地籍信息系統的地區,要進一步完善信息系統的功能,以適應宗地統一代碼編制的需要,做到地籍調查與土地登記工作在系統中緊密結合,確保系統的完整性、現勢性和準確性,實現新舊代碼在系統內一次性集中轉換。尚未建立地籍信息系統的地區,要本著實用有效的原則增加投入,抓緊建立地籍信息系統,並逐步實現紙質地籍資料的電子化。
三、工作進度
(一)2012年6月底前完成省級示範區建設及全面推廣工作。2012年6月底前,各省(區、市)完成宗地統一代碼編制示範區建設工作,經省級驗收後,轉入全面推廣套用階段。在全國範圍內,儘可能與正在開展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同步進行,在2012年底前,完成全部新發證所有權宗地統一代碼的編制,以及已發證所有權宗地新舊編碼的轉換工作,實現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統一代碼全覆蓋。
(二)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國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和轉換工作。在2012年底基本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統一代碼基礎上,千方百計加快推進各地的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國所有地區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並對實施效果進行跟蹤評估和分析。
(三)“十二五”結束前完成並軌,全面採用宗地統一代碼。2014年,重點做好宗地統一代碼編制的調整和完善工作。“十二五”結束前,在全面完成全國所有宗地統一代碼編制調整和完善的基礎上,完成並軌,實現所有宗地採用統一代碼。
四、組織實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是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土地登記以及城鄉地政統一管理的基礎,有利於集成和統一全國國土資源數據成果,有利於促進全國城鄉一體化地籍管理建設,有利於實現以“一張圖”為基礎的土地管理新格局。各地要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將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列入今年和“十二五”國土資源的重點工作安排和部署,將其與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一併納入統一的領導小組,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充實力量,及時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省(區、市)要按照部的統一安排,結合實際,抓緊摸清本地區地籍信息化建設程度,全面掌握本地區地籍調查現狀,制定符合本省(區、市)特點的實施方案,並按照實施方案抓緊部署並實施。將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與土地調查工作、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土地流轉交易等工作緊密結合,統籌安排,落實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確保完成。
(三)分類實施,有序推進。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任務新、涉及面廣,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據信息化建設情況,對不同地區採取不同的實施方法和步驟。基礎條件成熟的地區要先行實施,基礎條件較差的地區要在充分論證和借鑑示範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推進,穩妥實施,避免重複工作。在實施過程中,按照計畫紮實開展示範工作,要注意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和配合,以及各項工作的有機銜接。
(四)跟蹤督導,注重實效。部將加強對全國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的跟蹤督導,分階段檢查,確保各階段工作取得實效。各地在實施過程中,要做好相關技術培訓,加強指導,確保在實施過程中不出偏差。要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如遇有重要問題應及時報部,組織力量研究解決辦法,確保工作進度和質量。
(五)落實經費,保障運行。按照要求,各地要將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納入土地調查業務管理和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之中,統籌做好經費安排,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保障工作正常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