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聯合發布了《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適用範圍、職業性質、職業水平級別、考試組織實施等方面,對我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和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作了規定。這兩個檔案的出台,首次從國家制度上將社會工作者納入了專業技術人員範疇,標誌著我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正式建立,為加快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提供了制度保障。
為貫徹落實檔案的精神,切實做好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工作,民政部組織成立了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專家委員會,著手編寫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大綱。編寫工作歷時一年,其間多次徵求各方意見,數易其稿,最後經人事部審定通過。
本考試大綱既全面反映了社會工作的專業要求,又充分兼顧了我國社會X-作發展的實際,體現了社會工作者在實際工作中應具備的基本能力。本考試大綱是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評價的國家標準,是考試命題的依據。應考人員應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全面掌握大綱規定內容,爭取順利通過考試。
圖書目錄
考試說明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考試大綱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考試大綱
考試樣題
附1:人事部、民政部關於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附2: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
附3: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附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關於印發民政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