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城官醫院

設總理一人(由總廳衛生處參事兼任) 綜理醫院事務,管理員一人(由廳員兼任) 協理醫院事務,稽查員二人(由廳員兼任)

基本信息

醫院名。內城巡警總廳直屬醫療機構,掌京師內城防疫保健、診治疾病等一切衛生事宜。光緒三十一年(1905) 九月巡警部成立後始置。設總理一人(由總廳衛生處參事兼任) 綜理醫院事務,管理員一人(由廳員兼任) 協理醫院事務,稽查員二人(由廳員兼任) 稽查醫院事務,庶務員一人管理文牘及一應庶務(後裁,改由稽查員兼管);設醫長二人掌考核醫官、看護生、司藥、藥工及治病等事, 中、西醫官各五人(後各裁一人)專司診治病人,看護生十人(後裁三人) 協助醫官看護病人,中、西司藥各三人掌收發、保存藥品,藥工八人掌配製藥品,司書生六人專司繕寫。另設巡警七人、夫役二十人以供差遣任使。所有來院診病之人,概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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