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在穩定財政政策

根據財政政策在調節總需求過程中發揮作用方式的不同,分為內在穩定財政政策和相機抉擇財政政策兩大類。 內在穩定財政政策是隨著經濟形勢的周期性變化,一些政府支出和稅收自動發生增減變化,從而對經濟的波動發揮抵消和抑制作用,它是財政稅收系統自身存在的減緩經濟波動的機制。財政政策是指國家根據一定時期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的任務而規定的財政工作的指導原則,通過財政支出與稅收政策來調節總需求。

內在穩定財政政策的內容

1、政府稅收的內在穩定性。稅收具有自動調節社會總需求的內在穩定機制。當經濟處於繁榮時,稅收自動增加,縮小社會總需求,可以抑制經濟過熱;當經濟處於蕭條時,稅收自動減少,擴大總需求,可以刺激經濟復甦。這主要體現在累進個人所得稅和公司所得稅的課稅制度上。

2、政府支出的內在穩定性。某些政府支出項目可以同樣發揮內在穩定功效,主要表現在符合規定條件的失業救濟,福利支出等個人轉移支付。當經濟蕭條時,失業增加,符合救濟的人數增多,失業救濟和其他社會福利開支就會相應增加,這樣就可以抑制人們收入特別是可支配收入的下降;當經濟繁榮時,失業減少,失業救濟和其他福利費支出也會自然下降,從而抑制可支配收入和消費的增長。

3、農產品價格維持制度。經濟蕭條時,國民收入下降,農產品價格下跌,但政府按照支持價格收購農產品,可使農民收入和消費維持在一定水平上;經濟繁榮時,國民收入上升,農產品價格上漲,這時政府減少農產品的收購併拋售農產品,限制農產品價格上漲,也抑制農民收入的增長,從而減少總需求的擴張。

政府稅收、政府支出和農產品維持價格對巨觀經濟活動起到穩定作用,構成經濟波動的第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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