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勤民警:指在公安機關工作,負責材料,統計的人民警察。
派出所內勤民警職責
一、 管理戶口登記和居民身份證的辦理,負責各種報表的填制統計工作。
二、 負責蒐集全所工作情況,積累材料綜合研究敵情和社會治安情況,定期綜合上報。
三、 負責接待外調人員,民眾來訪工作,處理來函和民眾來信。
四、 管理公安業務,文書檔案和戶籍簿冊檔案。
五、 管理處罰沒收的財物、贓款物和撿拾物品。
六、 保管派出所的公章、介紹信和武器警械,處理所內的日常行政事務和擔任會議記錄。
七、 協助所領導管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八、財務內勤,負責所內財務、帳目管理、管理收支與支出,定期到上級機關報賬。
九、後勤保障內勤,對所內器材裝備的管理,維護保障所內車輛、警械、辦公電腦、印表機、民警食堂、辦公消耗性物品等等的正常運作與供應,保障工作能正常開展。
十、社區內勤,負責轄區內常住人口、暫住人口、流動人口、重點人員、重點人口、重點行業、重點場所等各類信息維護、採集、掌控,對重點人員、重點人口、重點行業、重點場所、進行考察監督,定期形成書面台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