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病因多種多樣,可分為腎前性、腎性和腎後性三類。
1.腎前性
指由各種因素導致有效循環血容量減少,造成腎臟灌注下降,腎小球濾過率(GFR)下降而出現的急性腎衰竭。由於腎臟本身無器質損害,病因及時消除後腎功能可恢復。
(1)急性血容量不足:如大出血,胃腸道液體丟失(腹瀉、嘔吐、胃腸減壓),腎臟失液(如過度利尿,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皮膚失液(燒傷、中暑、大量出汗),第三間隙失液(壞死性胰腺炎、腹膜炎、擠壓傷)等。
(2)心輸出量降低,腎灌注不足:心源性休克,充血性心力衰竭,嚴重心律失常,心包填塞,巨大的肺梗死。
(3)全身末梢血管擴張:過敏反應,感染中毒性休克,使用降壓藥物和擴血管藥物過量。
(4)腎血管阻力增加:麻醉,大手術,α腎上腺素能激動藥或高劑量多巴胺,肝腎綜合徵,非甾體類抗炎藥物引起前列腺素分泌減少如阿司匹林、吲跺美辛及布洛芬等,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藥物的套用。
2.腎性
指各種腎實質病變所致的腎衰竭,或由於腎前性腎衰竭未能及時去除病因,病情進一步發展所致。
(1)急性腎小管壞死:①急性腎缺血:如創傷,燒傷,大手術,大出血及嚴重失鹽,脫水,急性血紅蛋白尿,急性肌紅蛋白尿,各種休克等均可引起腎臟缺血、缺氧而導致急性腎小管壞死。②毒性物質對腎臟損傷。
(2)腎小球疾病:急性鏈球菌感染後腎炎,急進性腎炎,肺出血-腎炎綜合徵,狼瘡性腎炎,紫癜性腎炎等。
(3)急性小管間質性腎炎:感染變態反應,藥物變態反應(如青黴素族,磺胺藥,止痛藥或非甾體類抗炎藥等),感染本身所致(如流行性出血熱等)。
(4)急性腎實質壞死:急性腎皮質、腎髓質壞死。
(5)腎血管疾患:壞死性血管炎、過敏性血管炎、惡性高血壓、腎動脈血栓形成或栓塞、雙側腎靜脈血栓形成、敗血症等可導致急性腎衰竭。
(6)其他:移植腎的急性排斥反應等。
3.腎後性
指腎以下尿路梗阻或排尿功能障礙引起的急性腎衰竭。由於尿路梗阻導致腎盂積水,使得腎間質壓力升高,腎實質因受擠壓而損害,發生缺血性損害導致急性腎衰竭。若繼發感染可加重腎損害。
(1)尿道梗阻:尿道狹窄、先天性瓣膜、騎跨傷損傷尿道是導致尿道梗阻的常見原因。
(2)膀胱頸梗阻:神經源性膀胱、結石、癌瘤、血塊等。
(3)輸尿管梗阻:輸尿管先天狹窄、結石、血塊或壞死腎組織(乳頭)脫落、腫瘤壓迫及腹膜後纖維化。
臨床表現
最早出現的臨床表現是尿量減少,尿量<0.5ml·kg ·h ,超過6小時,(非少尿型急性腎衰竭除外),之後相繼出現水腫、噁心、嘔吐、虛弱、心律不齊、呼吸困難或高血壓。當發生急性腎衰竭時,除腎臟功能出現問題外,腎排泄障礙使各種毒性物質在體內積聚,從而出現全身各系統的中毒症狀,引起一系列併發症,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及肺水腫,肝功能衰竭、上消化道出血,嗜睡、譫妄、昏迷、神經系統症狀等。非少尿型急性腎衰竭無尿量減少,表現為血肌酐水平在48小時內上升≥26.5μmmol/L,或增至基線值的150%~200%。
檢查
1.實驗室檢查
可有貧血;白血球減少(狼瘡腎);血小板減少(狼瘡、腎靜脈栓塞、溶血性尿毒綜合徵);低鈉血症;高鉀血症;酸中毒;血清尿素氮、肌酐、尿酸及磷增高(腎功能減退)及血鈣低(高血磷症)。血清C3水平可降低(鏈球菌感染後、狼瘡或膜增性腎小球腎炎)或血清中可查出對鏈球菌的抗體(鏈球菌感染後腎小球腎炎)。
2.其他輔助檢查
胸部放射線檢查可發現心臟大及液體過多所引起的肺充血。急性腎衰患兒須考慮有無尿路梗阻,如攝腹平片、超音波動波檢查、腎核素掃描,必要時做逆行腎盂造影,如查出有梗阻須急性做經皮腎造瘺術。最後可能須做腎活體檢查以判斷腎衰的原因。
診斷
根據臨床表現及血肌酐水平作出診斷,同時還必須對病因做出判斷,明確腎前性、腎後性、腎實質性腎衰竭。
治療
急性腎衰竭總的治療原則是去除病因,維持水、電解質及酸鹼平衡,減輕症狀,改善腎功能,防止併發症發生。
1.維持體液的平衡
在少尿期,患兒水負荷過多,可出現肺水腫,嚴重者出現腦水腫。應密切觀察患兒的體重、血壓和心肺症狀與體徵變化,嚴格監測患兒24小時液體出入量。補液時遵循“量入為出”的原則。如出現急性心力衰竭則最有效的治療措施是血液透析治療。
對腎前性急性腎衰竭主要是補充液體、糾正細胞外液量及溶質成分異常,改善腎血流,防止演變為急性腎小管壞死。當補足血容量後仍少尿,則應嚴格限制攝入液量,注意維持水電解質的平衡。
2.高血鉀症的處理
急性腎衰竭時可有高鉀血症(血鉀高於6mmol/L),常導致心律失常甚至死亡。應密切監測,並緊急處理:①10%葡萄糖酸鈣緩慢靜注;②11.2%乳酸鈉靜脈注射,伴代謝性酸中毒者可給5%的碳酸氫鈉靜脈滴注;③25%葡萄糖200ml加普通胰島素靜脈滴注;④套用口服降鉀樹脂類藥物或呋塞米等排鉀利尿劑以促進尿鉀排泄。如以上措施無效,儘早進行透析治療。
3.糾正酸中毒
腎衰竭時由於泌酸產氨和重吸收碳酸氫鈉的能力下降,常有代謝性酸中毒,當二氧化碳結合力低於15mmol/L,可用5%碳酸氫鈉靜脈點滴。經靜脈只須糾正部分酸中毒,矯正公式如下:NaHCO的需要量(mmol)=0.3×體重(kg)×〔12-血清碳酸氫鹽(mmol/L)〕。嚴重酸中毒可行透析治療。
4.低鈣血症
腎衰竭時由於排磷障礙而有高磷血症及相應的低鈣血症,但由於同時有酸中毒,血游離鈣常不降低,故不發生抽搐;如迅速矯正酸中毒將降低游離鈣濃度而發生抽搐,可給予10%葡萄糖酸鈣稀釋後靜脈注射。
5.低鈉血症
如患兒無血容量不足,須限制鈉入量,如血清鈉降至120mmol/L以下,則須經靜脈滴入高張(3%)氯化鈉,將血清鈉提高到125mmol/L,可按下列公式計算,鈉需要量(mmol)=0.6體重(kg)×〔125-血清鈉(mmol/L)〕。如出現高血壓及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情況,須考慮透析療法。
6.胃腸道出血
可用碳酸鈣抗酸劑預防,並可降低血清磷,也可經靜脈給甲氰咪胍(西咪替丁)。
7.高血壓
對有腎衰竭及高血壓的患兒,限制水鈉攝入是很重要的。對高血壓危象可持續靜脈滴硝普鈉;高血壓不嚴重者主要是限制水鈉攝入,適當使用利尿劑;β受體阻滯劑,如心得安等血管擴張劑也可酌情使用。
8.其他
(1)抽搐抽搐有多種原因,常與原發病有關,如系統性紅斑狼瘡、低鈉血症(水中毒)、低鈣血症、高血壓或因尿毒症本身所致。控制抽搐除針對原發病因外,可用水合氯醛、苯巴比妥、安定等抗驚厥藥物控制抽搐。
(2)輸血急性腎衰竭患兒常表現為輕度貧血(血色素90~100g/L),是水鈉瀦留血液稀釋所致,不需要輸血。如有急性出血、溶血性貧血或持續腎衰竭,血色素下降至60g/L,則須輸濃縮紅細胞糾正嚴重貧血,輸血過程須緩慢(4~6小時),嚴格控制輸血量(10ml/kg),如患兒有嚴重體液瀦留,輸血可導致高血壓、充血性心力衰竭及肺水腫,則須在透析過程中矯正貧血。
預後
隨著透析的廣泛開展,急性腎衰竭的病死率已有明顯降低。急性腎衰竭的預後與原發病病因、腎臟損害程度、少尿持續時間、早期診斷和早期治療與否、透析與否和有無併發症等有直接關係。少數患兒可遺留不可逆性腎損害,發展成慢性腎臟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