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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
免除,是指當事人為消滅債的關係而拋棄債權的單方法律行為。因債權人全部或部分拋棄債權,債務人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債務,故免除也是一種契約終止的原因。免除是債...
基本解釋 引證解釋 司法術語 -
債務免除
債務免除的性質向來有單方行為和契約兩說。單方行為說以權利可得拋棄為其邏輯起點,即以對債務人的意思推定為基礎,其邏輯必然是完全不需要慮及債務人的利益、意志...
簡介 特點 性質 方法 效力 -
債的效力
債的效力,是指為了實現其內容由法律賦予債之當事人及其他人所的拘束力。債之效力,從它的目的來看,可以認為是為“實現給付或填補給付利益”而發生的效果,廣義上...
釋義 分類 擴張 一般效力 特殊效力 -
契約免除
契約免除是指在契約有效成立以後,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契約自始或僅向將來消滅的行為,它也是一種法律制度。在適用情事變更原則...
簡介 類型 特點 條件 程式 -
保險責任免除
保險責任免除與保險責任相對,又稱為“除外責任”,是指保險人依法或依據契約約定,不承擔保險金賠償或給付責任的風險範圍或種類,其目的在於適當限制保險人的責任範圍。
保險責任免除概述 保險責任免除事項 參考文獻 -
自認效力
自認效力是民事證據法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可以將其嚴格定義為:當事人一方或其他有權作出由該方當事人承擔法律後果的自認人,對純不利於己方的事實指稱或材料證據,...
根據 法理基礎 內容 限制 -
債權效力
債權是權利人得對特定的人請求為或不為特定行為的權利。債權效力指債權在債的關係中所具有的功用。
定義 主要表現 -
刑法效力
刑法效力是刑法生效的範圍。分為時的效力、地的效力和人的效力,即刑法適用於什麼時間、什麼地方和什麼人。
舊法效力 概念變更 新法原則 -
刑法的空間效力
刑法的空間效力,即刑法的使用範圍,是指刑法在什麼地方、對什麼人和在什麼時間內具有效力。刑法的空間效力,就是指刑法對地和人的效力,也就是要解決形式管轄權的...
概念 適用範圍 適用原則 對國外刑事判決的承認 -
刑法效力範圍
效力指刑法對地和對人的效力,所解決的是一國刑事管轄權的範圍問題,有屬地原則、屬人原則、保護原則、普遍原則。 刑法的時間效力解決的問題是刑法從何時起至何時...
簡介 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