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介紹
克山縣林業局是負責全縣森林資源培育保護管理的縣政府職能部門,內設綜合股、場圃股、林政股、資源股4個職能股室,另設森林公安局和林業技術推廣中心。全局現有幹部職工39人,大專以上學歷達95%,其中具有高級職稱4人,中級職稱13人。黨員32人。下轄4個林場,3個國有林場和1個縣辦林場。全縣有林面積46608公頃,森林覆被率10.9%,森林蓄積量398萬立方米。我局先後榮獲"全省2008-2010年三年造林綠化先進縣和三北防護林體系四期工程建設先進縣"、"全國綠化模範縣"榮譽稱號。如今克山林業人正在用勤奮的雙手栽就"綠色銀行",再創林業輝煌。
主要職能
一、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化的調查。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縣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退耕還林工作。負責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工作。組織申報林業工程項目,負責項目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和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承擔縣政府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縣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年度森林採伐限額、林木採伐計畫,經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檢查全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和木材經營加工,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依法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指導、協調解決林權爭議調處,查處林業行政案件。編制全縣、林場森林經營方案,審批全縣集體林和國有林場森林採伐更新調查設計並檢查驗收。負責審批新建、擴建消耗林木材積5萬立方米以下的木材經營加工企業。
四、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管理工作。
五、承擔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改革和維護森林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全縣林權制度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指導全縣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工作。監督農村林權糾紛調處。
六、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撲火工作。承擔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督的責任。負責縣森林公安隊伍、裝備建設和綜合管理。組織指導全縣破壞森林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等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
七、指導、監督全縣林木種苗工作。依法憑證管理林木種苗生產、經營、運輸等工作,負責全縣林木種苗基地建設的管理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縣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檢疫工作。負責指導森林病蟲鼠害防治和檢疫工作。核發森林植物檢疫證書。
九、組織指導全縣森林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縣基層林業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負責林業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監督檢查全縣林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林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實施《森林法》等林業法律法規,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資源和林業用地;起草全市林業工作方面的意見、辦法和規定;負責全市林業行政處罰和執法稽查工作;開展普法宣傳教育。
3.審核、指導全市林業系統的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監督全市各項林業資金;指導和監督全市林業系統的財務工作。
4.負責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生態環境建設,組織實施北坡南山綠化工程、轄區的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草)工程、“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生態示範縣建設等國家生態建設重點工程;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承辦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依法實施對林木種子種苗的管理,指導全市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
5.負責全市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以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核辦理林木、林副產品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對依法應由市政府、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負責管理市級國有森林資源資產。
6.組織實施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和濕地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和監督瀕危物種進出境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境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