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基本構成原理
發光器發出若干束不可見紅外光束,受光器接收來自發光器的紅外光束,形成了一個矩形檢測光幕。整套光幕以逐光束掃描的方式進行探測。任何大於一定尺寸的不透明物體(如操作者人體某一部分,不透明工件等)侵入光幕區域,就會造成遮光。光電保護裝置檢測到遮光,會在回響時間20ms內進入“異常”狀態-中斷輸出(如繼電器由閉合進入斷開狀態,電晶體進入截止狀態等)。種類
對射式:檢測精度高,可達安全四級。
反射式:檢測精度相對較低,可達安全四級。
漫射式:最高為安全三級,根據IEC61496-3描述,僅為採用測距原理的漫反射式光電。
組成單元
發光器:由若干發光單元組成,發射紅外光線。
受光器:由若干受光單元組成,接受紅外光線,與發光器對應,形成保護光幕,產生通光、遮光信號,通過信號電纜傳輸到控制器。
控制器:為發光器、受光器供電,並處理受光器產生的通光、遮光信號,產生控制信號,控制工具機的制動控制迴路或其他設備的報警裝,實現工具機停車或安全報警。控制器又可分為內置式控制器(N)和外置式控制器(P)和J型安全接口;內置式控制器結構小巧緊湊,可安裝在工具機或其他設備的電氣櫃內;外置式控制器結構美觀牢固,可直接安裝在工具機床壁上或其他設備上;J型安全接口專用於需要電平信號控制的系統提供電源並完成信號處理,保證信號安全可靠的傳輸。
信號電纜:用來傳輸控制器和發光器、受光器之間的信號。
控制電纜:用來連線控制器和工具機、設備,以實現工具機或其他設備的安全控制。
行業標準
1.壓力機用光電保護裝置標準GB4584-2007
2.IEC61496-1:1997
3.IEC61496-2:1997
選型說明
A系列光電保護裝置適用於保護長度為2米以內的工具機(工具機台面)或保護區域。
B系列光電保護裝置適用於保護長度為5米以內的工具機(工具機台面)或保護區域。
對於壓力機,保護高度應不小於:工具機滑塊行程+調節量對於其他機械或危險區域,應根據需要保護的區域高度,選擇相應規格的光電保護裝置。
實際套用
1.對於滑塊能在行程的任意位置制動停止的壓力機,可實現全程保護,或與凸輪開關配合,實現30度----180度之間行程的保護。
2.對於滑塊不能在行程的任意位置制動停止的壓力機,只能在單次工作時實現上死點保護,即上一行程結束後,下一行程尚未啟動,如果光電保護裝置處於遮光狀態,下一行程無法啟動(必須保證足夠的安全距離)。
3.該裝置主要套用於鍛壓機械設備上。
4.用於工業機械手,注塑機,包裝設備,切紙機械,壓濾機,自動化設備,焊裝流水。
5.可用於檢測和防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