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元謀縣委元謀縣人民政府關於元謀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元發〔2011〕3號),設立元謀縣交通運輸局,為元謀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元謀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取消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水路運輸管理費徵收管理的職責。
(三)劃入原元謀縣交通局的職責。
(四)劃入原元謀縣建設局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
(五)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相互銜接,發揮整合優勢和組織效率,加快形成便捷、暢通、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六)加強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城鄉交通一體化。
(七)加強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全縣交通運輸情況,及時提供交通運輸信息和諮詢服務。
(八)繼續探索和完善職能有機統一的交通運輸大部門體制建設,進一步最佳化組織結構,完善綜合運輸行政管理運行機制。
主要職責
元謀縣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一)元謀縣交通運輸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有關交通運輸法律法規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編制交通運輸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交通基礎設施、城市公共運輸、區域綜合運輸等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與交通運輸行業相關的經濟政策和調控措施。
(二)元謀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管理;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實施意見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港口、航道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以及碼頭、水運、船舶代理的行業管理;指導城鄉客運和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參與國防交通保障設施規劃建設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三)元謀縣交通運輸局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及實施細則、辦法並監督實施;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負責元謀縣行政區域內地方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指導地方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和養護工作;指導鄉村公路建設。
(四)元謀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擬訂有關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監督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承擔經營性道路運輸源頭安全生產、公路工程建設及養護安全、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航道管理養護、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全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和救助工作;負責有關抗震救災工作;負責船員管理工作。
(五)元謀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六)元謀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運輸行業重點工程、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工程項目投資估算、概算、預算的審查;監督檢查全縣公路、水路工程造價執行情況。
(七)負責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交通運輸情況;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綜合統計、提供交通運輸信息和諮詢服務。
(八)元謀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科技開發、教育培訓、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協會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九)元謀縣交通運輸局承辦元謀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元謀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設6個內設機構。(一)元謀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事務;負責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項督查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信訪、政務公開、機關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管理、後勤服務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