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壩區水務局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 (四)負責全區水行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水務工程的建設與管理。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水務工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區水務工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計畫;組織編制有關水務方面的綜合規劃、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一監督管理全區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擬訂全區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緊急情況下水量調度預案;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開發利用、防洪論證制度。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和水源地保護規劃;組織擬訂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監測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負責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城市規劃區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四)負責全區水行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仲裁重大水事糾紛;負責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管理工作。
(五)指導全區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全區堤防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區河道、水庫、湖泊、河口灘涂的管理以及管護範圍內砂石資源等的開發、利用和保護。
(六)負責水務工程的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全區水務基本建設;組織、協調全區農田水利建設;負責全區供排水、節水技術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七)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工作;負責有關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
(八)負責水產漁政工作。擬訂漁業發展和漁業資源保護利用規劃;負責全區漁業生產,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和市場建設;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動物的防疫、檢疫;負責水生生物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實施漁業環境監測;協調仲裁重大漁事糾紛,查處漁政案件;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九)承擔廣元市元壩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抗旱工作;負責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編制全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河道行洪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防汛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
(十)指導全區有關水務、漁業等項目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指導全區重大水務、漁業項目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區水務行業隊伍建設。
(十一)承擔區人民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饒和剛,(代局長)副區。主持區水務局全面工作
胡開春,防洪辦主任。主持水務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科技人事、財務審計、供排水管理和鄉鎮供水。
仲青成,副局長。負責水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行政許可、水資源與河道管理 。
吳松林,總工程師。項目規劃和工程質量工作。分管項目規劃與設計、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工作 。
許超,副局長。負責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分管農村水利建設、水土保持、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抗旱、移民後扶、水利普查 。
劉宗文 ,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分管黨風廉政、機關效能、安全生產、綜治維穩、信訪、文明建設、創優創衛、聯鄉幫扶工作。

內設機構:

廣元市元壩區水務局設7個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政務信息、機要保密、宣傳工作、制度建設和後勤工作;牽頭辦理建議、提案、信訪;負責維穩、綜治和安全生產工作;承辦本系統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組織行業職工教育培訓和考核;負責行業科技及普法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財務股:
實施財務、會計和專項經費的綜合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內部審計工作;對水務專項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參與水務建設項目的竣工結算和審計決算工作;負責水務行業財務指導;監督本行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三)水政水資源股(廣元市元壩區節約用水辦公室):
統一管理全區水資源;負責水資源的調查評價和供求分析;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定和管理,審核水域納污能力;負責水資源論證工作;監測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指導、監督入河排污口的設定;負責計畫和節約用水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河道砂石資源的管理和利用工作,承擔全區防汛及堤防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漁業安全生產,水產品的安全管理和防疫、檢疫工作;負責全區水政、漁政案件的查處。
(四)規劃與建設管理股:
組織編制全區水務行業可持續發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中長期規劃;組織開展水務行業基本建設和重點水務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組織實施工程建設的投資、質量監管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全區水務行業項目建設制度的監督工作
(五)供排水管理股:
組織協調城鄉供排水工程建設工作;指導城鄉供排水管理;負責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監督工作;指導農村人畜飲水工作;監督管理城鄉污水處理;負責排水基礎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六)農村水利股:
負責全區水利工程運行管理;負責全區灌區建設、病險水庫整治等水利工程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農村抗旱及農業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水庫移民扶持工作。
(七)水土保持股:
負責審查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土流失預防監督工作,負責本轄區內水土保持補償費、水土流失防治費的徵收;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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