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儲顯祚(?-?)字文曙,南直隸宜興人。晚明官員。
儲顯祚為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三甲進士。授戶部主事,有宦官聚眾鬧事,顯祚果斷懲治為首者。天啟元年(1621年),奉命管理延甯糧儲,延鎮軍餉短缺達一百二十餘萬,顯祚上疏痛陳,並靈活調劑,使軍心得以安定。
此後,顯祚遷任襄陽府知府。當時正值魏忠賢掌權,此前被顯祚懲治的宦官即閹黨成員,顯祚於是乞歸。崇禎初年,重新啟用,補下江道,官至湖南按察使。
著有《歷朝史斷》三十卷。
兄儲昌祚亦為進士,官至重慶兵備僉事。清光緒《重刊宜興縣舊志》二人皆有傳。
史書記載
重刊宜興縣舊志·卷八》頁十五:儲昌祚,字肩宇,萬曆己丑進士。令鄱陽、浦城,有政績。兩邑俱祀名宦。歷重慶兵備僉事。致仕歸。
初,昌祚登賢書,萬士和語之曰:足下青年榮薦,前塗未可涯也。居官勿納人一錢,亦勿以一錢賄於人。昌祚守其言終身。時史孟麟、張納陛嘗講學東林,昌祚謂人曰:士大夫立身行己,治官理家,何者非學而聚徒標榜,伐異黨同?吾懼清流之禍復作耳!
弟顯祚,字文曙,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授戶部主事,監內官儲閹聚而嘩,縛其首一人杖之,嘩乃止。天啟元年,差理延甯糧儲,延鎮缺餉至百二十餘萬,勢幾內潰,顯祚具疏痛陳,便宜調劑,軍心以安。遷襄陽知府,有貴戚恣橫,裁以法,不少貸。值魏忠賢用事,前所杖閹其黨也。遂乞歸。崇禎初,起補下江道,歷湖南按察使,致仕。著有《歷朝史斷》三十卷。
昌祚子懋端,年九十六。孫欣,舉人。曾孫善慶、方慶皆進士。元孫在文、大文、郁文、雄文皆進士,右文、高文皆舉人。文學淵源為邑首推雲。(參徐志,節儲欣《在陸草堂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