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監督檢查反壟斷局

(一)指導全國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提出價格監督檢查方針、政策、任務、工作計畫及實施意見。 (五)起草價格監督檢查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界定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參與涉及價格監督檢查的有關立法工作。 (八)指導全國價格監督檢查幹部隊伍的業務建設。

經中央編辦批准,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更名為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
據了解,該局將設三個專門從事反價格壟斷的處室。中國反價格壟斷工作將得到切實加強。
除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外,中國另兩家反壟斷執法機構分別為商務部反壟斷局和國家工商總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
三家機構的主要職責各有不同:國家發改委負責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商務部負責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反壟斷審查;國家工商總局則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反壟斷執法(價格壟斷協定除外)等方面工作。
具體職責:
(一)指導全國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提出價格監督檢查方針、政策、任務、工作計畫及實施意見。
(二)監督檢查價格改革方案和價格調控管理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提出加強和改進價格調控管理的建議;參與涉及價格監督檢查的有關改革工作。
(三)組織實施全國性價格、收費監督檢查,明確實施檢查的法律法規依據和政策界限,協調解決檢查中出現的政策問題。
(四)查處中央各部門、省級人民政府及中央企事業單位的價格、收費違法案件;組織調查、認定和處理重大的不正當價格行為和案件,協調處理省際間的價格、收費違法案件,會同省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查處重大價格、收費違法案件。
(五)起草價格監督檢查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界定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參與涉及價格監督檢查的有關立法工作。
(六)按規定受理不服省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複議案件和申訴案件。
(七)指導全國價格社會監督和舉報工作;推行明碼標價和價格、收費公示制度;負責對市場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促進經營者實行價格自律;推進價格信用制度建設。
(八)指導全國價格監督檢查幹部隊伍的業務建設。
(九)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處級機構:
綜合處,法制工作處,監督指導處,價格檢查處,收費檢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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