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
(1)繼續加強和深入聚落生態文化研究,對某些未知領域應儘快發掘、整理和評估,對將要開發建設的聚落應多方聯合,從立法和學術兩方面的結合去控制。研究的目的是為制定規劃設計方案及保護方法提供準確而有力的依據。
在可能的情況下,進行全國統一研究規劃,對現存所有聚落文化進行總體普查研究和評估,劃分區域與等級,制定相應保護措施及法規,減少局部地區亂開發和建設而帶來的破壞。
(2)重視社會法制與道德倫理方面的教育與宣傳,提高人們的生態保護意識,對當地居民而言,在保持原有良好傳統的同時,及時引導正確的建設觀念,研究適合本地的經濟發展模式,以保護為前提,不能以犧牲文化遺產為代價來換取暫時的利益。
(3)引入綠色生態建築概念,建立聚落文化保護的框架模式,引入現代技術(如自然能源利用、無污染能源的利用),在進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重視量化設計理論的運用,用科學的數據作為設計的依據。
對於現存民居聚落中的建築,應系統研究其建築美學規律、色彩搭配、結構體系、構造及施工工藝、建築內外熱工環境及舒適度、光環境及舒適度、當地經濟發展模式,以此為基礎形成完善的基礎資料,並建立物理模型,進行量化評估,由此提出設計原則,在規劃設計時再結合相關文化保護要求進行科學合理的方案論證及實施。
(4)尊重現存民居聚落文化形態的區域性及唯一性,研究總體及單體特點,注意在重新設計規劃中的運用,在結合現代技術及文明的同時,保持原有風貌及特色,改進內部功能環境質量,不宜任意創新或引入外來文化,因為建築只有是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5)對於聚落文化的開發利用避免急功近利的心態,避免一窩蜂現象,在沒有科學的研究論證和完善合理的方案之前,不應盲目開發建設,因為這些資源都是不可再生的,一旦破壞將無法恢復,其損失是不可估量的。
由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聚落生態文化是人類文化生態體系中的一個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應充分認識其存在的形態及發展演變的規律,認識到保護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在實踐中不可操之過急,應樹立大環境的觀念,以科學的和對人民文化遺產負責的態度去開發、利用和建設,使之能夠成為惠及子孫後代的永久財富,以它的可持續性發展來維護整個人類文化生態的平衡與健康發展。
聚落結構
聚落類型:城市聚落和鄉村聚落。
根據鄉村人們從事生產勞動方式的不同,鄉村聚落又可分為:農村、牧村、魚村、林場等不同的類型,生活在這種聚落的人們分別從事耕作、放牧、捕魚、伐木等生產活動。影響聚落形成和發展的的主要因素:水源、土壤、地形、資源、交通、氣候等等。地區差異
在河流中下游平原地區,因為自然條件優越,具備聚落形成的主要因素工農業比較發達,所以聚落分布密集;
在極端乾旱的沙漠地區,自然條件極為惡劣,基本沒有聚落;
在地勢高峻的高原地區,由於自然條件比較惡劣,此地區為聚落稀疏區;
極度濕潤的熱帶雨林地區,自然條件也令人難以適應,因此也是聚落稀疏區;
在高緯地區,極端嚴寒,因此沒有聚落;
在河流中下游的平原地區,因為自然條件優越,具備聚落形成的主要因素,工農業比較發達,聚落分布比較密集,而在高原山地、沙漠以及高緯嚴寒區等自然條件惡劣,少有或沒有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