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信息
傅明,利津縣公安局副局長。利津縣汀河鄉汀河八村人,1957年6月生,大專學歷。1975年參加工作,198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利津縣人民銀行會計股記帳員、利津縣公安局治安股股長、刑警隊偵察員、副隊長、隊長等職,1993年起任利津縣公安局副局長。
傅明分管縣局刑警大隊和戶政股工作,他帶領刑偵、戶政全體幹警,認真學習十五大檔案,貫徹十五大精神,以“嚴格執法,熱情服務”來教育幹警,緊密聯繫本單位和個人實際,深入學習,把各項工作都納入法制規道,並制定出具體的愛民、便民措施,熱情服務,方便民眾,維護了民眾的合法權益。 1997年的換髮《常表》和《戶口簿》工作是項艱巨、緊迫、細緻而又複雜的工作。傅明高度重視,十分謹慎,他組織調動必要的人、財、物,按照既定步驟,嚴格把關,經過試點,村戶核對,鄉村核對,全面換髮和檢查驗收等五個階段的具體工作,確保了換髮《常表》和《戶口簿》工作各個基礎環節齊全、統一、準確,高質量、高效率、高標準地完成了換髮工作,使戶政管理工作日趨科學化、規範化。11月底,又投資50萬元,引進17套人口信息微機管理系統,在全市率先實行了人口信息微機管理,利津縣戶政工作管理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受到了省、市、縣領導的肯定和高度讚揚。 傅明既指揮、部署破案工作,又親臨案件現場調查研究。
功勞
先後偵破了羅鎮前崔案件,縣機械廠劉建強殺人案,傅窩鄉傅窩村左榮國團伙偷盜案,南宋鄉碾李村李國營殺人案,孤島鎮的“羅馬”汽車和麵包車的被盜案。一年來,他帶領全體刑偵幹警,團結一致,破獲各類刑事案件400餘起,打掉團伙15個,抓獲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500餘名,繳獲贓款贓物折款46.5萬元。同時,大膽進行刑偵改革,9月份率先在全市實行刑偵合一,將刑警大隊分為5隊1室,建立了覆蓋全縣社會面的刑偵隊伍,並多方籌集資金為駐所幹警配備了通訊、照相及必要的技術器材和生活用品,使刑偵工作得到順利健康發展。 多年來,傅明努力工作,忠於職守,受到了黨和政府的高度讚揚。1989年獲得利津縣委、縣府記功獎勵,1991年受東營市公安局嘉獎1次,1992年被省委、省政府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1997年被上級公安機關榮記個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