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客發慨法

【借客發慨法】間接抒情之一。在記敘、描寫性文體中,借虛擬的某個人物來發表感慨,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作者為了讓感情的表達更為自然、更與作品所創造的意境融合一致,作者自己則往往不出面,而虛擬一個意境中的人物,借他的口來發表感慨,而他所抒發的,恰洽是作者自己的襟懷。這樣“借客發慨”,可以將抒情、議論化入形象,使記述、描寫、抒情、議論高度統一,渾然一致,達到出神入化的高妙境界。如蘇軾的《前赤壁賦》借“客有吹洞簫者”,發表感慨說:“‘月明星稀,烏鵲南飛’,此非曹孟德之詩乎?西望夏口,東望武昌,山川相繆,郁乎蒼蒼,此非曹孟德之困於周郎者乎?方其破荊州,下江陵,順流而東也,舳艫千里,旌旗蔽空,釃酒臨江,橫槊賦詩,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況吾與子漁樵於江渚之上,侶魚蝦而友麋鹿,駕一片之扁舟,舉匏樽以相屬。寄蜉蝣於天地,渺滄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須臾,羨長江之無窮。挾飛仙以遨遊,抱明月而長終。知不可乎驟得、托遺響於悲風。”例中借“客”抒發了人生短暫、渺小的感慨,為後文“蘇子”的結論作了鋪墊,而虛擬的“客”的感慨則曲折地表達了作者內心的苦悶怨愁。運用此法應注意所虛擬的人物,應儘可能寫得真實可感,不能單純地成為作者的傳聲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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