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現實世界中,個人信息隨處可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個人信息是個人隱私的
一部分,應徵得個人信息的主體同意,才可在限定的目的範圍內使用。由於我國沒有保護個人信息的法律,公民和社會普遍缺乏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個人信息一度被不合理地公開甚至濫用。同時,隨著國際交流的增加和國際業務的增多,個人信息保護已成為國際業務交流中一項重要的制衡條件。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和網路技術的不斷進步,個人信息的不當使用、濫用造成的隱患日益嚴重。
目錄
前言
後序
第一章 概論
1.1 信息
1.2 信息定義
1.3 個人信息保護
1.4 國際間個人信息保護狀況
第二章 個人信息的基本概念
2.1 個人隱私
2.2 網路隱私權
2.3 個人數據與個人信息
2.4 法律名稱的使用
2.5 個人信息的特徵
2.5.1 個人信息的主體特徵
2.5.1.1 主體的認識與實踐
2.5.1.2 主體的自然人定義
2.5.2 個人信息的可識別特徵
2.5.2.1 個人信息的構成
2.5.2.2 個人信息的屬性
2.5.2.3 直接識別和間接識別
2.5.3 個人信息的價值特徵
2.5.3.1 自然人的人格利益
2.5.3.2 虛擬空間的人格利益
2.6 個人信息的分類
2.6.1 個人信息類別
2.6.2 公開信息與隱秘信息
2.6.3 自動處理和非自動處理
2.6.4 敏感信息和瑣碎信息
2.7 個人信息保護範疇
第三章 個人信息管理機制
3.1 管理職能
3.1.1 管理的概念
3.1.2 管理職能
3.2 個人信息保護管理體系
3.3 個人信息保護管理機制
3.3.1 最高管理者
3.3.2 機構和職能
3.3.3 管理制度
3.3.4 宣傳教育
第四章 個人信息保護機制
4.1 侵害個人信息現狀
4.1.1 網路套用中的個人信息侵害
4.1.1.1 網路的基本概念
4.1.1.2 Google的影響
4.1.1.3 Cookie的作用
4.1.1.4 木馬和肉雞
4.1.1.5 個人信息收集、利用的侵權行為
4.1.2 現實生活中的個人信息侵害
4.1.3 社會工程學與個人信息侵害
4.2 個人信息擁有者
4.2.1 個人信息主體
4.2.2 個人信息管理者
4.3 個人信息保護原則
4.4 個人信息收集
4.4.1 基本概念
4.4.2 個人信息收集的特徵
4.4.3 個人信息收集方法和手段
4.4.4 個人信息收集分類
4.4.4.1 直接收集
4.4.4.2 間接收集
4.4.4.3 敏感信息收集
4.5 個人信息處理
4.5.1 個人信息存儲
4.5.2 個人信息直接處理
4.5.3 個人信息提供
4.5.4 個人信息委託
4.5.5 收集目的外的處理
4.5.6 二次開發和交易
4.6 個人信息保護安全機制0
4.6.1 信息安全管理體系
4.6.2 物理安全
4.6.3 安全管理機制
4.6.4 技術安全
4.6.4.1 風險管理
4.6.4.2 技術管理策略
4.6.5 社會工程學管理
4.7 個人信息保護模式
4.7.1 行業自律模式
4.7.2 法律保護模式
第五章 個人信息保護套用
5.1 電子政務與個人信息保護套用
5.1.1 電子政務中個人信息的內涵
5.1.1.1 電子政務的內容
5.1.1.2 電子政務中個人信息的主要特徵
5.1.2 電子政務中個人信息保護現狀
5.1.2.1 個人信息保護的利益衝突
5.1.2.2 電子政務中的個人信息保護策略
5.2 政府信息公開與個人信息保護
5.2.1 政府信息公開的原則
5.2.2 政府信息公開中涉及的個人信息
5.2.2.1 管理過程中涉及的個人信息
5.2.2.2 服務過程中涉及的個人信息
5.2.3 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個人信息保護策略
5.2.3.1 基於公共利益的個人信息優先公開
5.2.3.2 基於商業利益的個人信息限制公開
5.2.3.3 基於個人利益的個人信息適當公開
5.3 電子商務與個人信息保護
5.3.1 電子商務的主要特徵
5.3.2 電子商務中個人信息面臨的威脅
5.3.2.1 電子商務中的個人信息
5.3.2.2 收集和利用個人信息造成的威脅
5.3.2.3 個人信息的二次開發和交易的威脅
5.3.3 電子商務環境中個人信息保護策略
第六章 個人信息保護評價機制
6.1 評價機制的肇始
6.2 評價的基本概念
6.2.1 評價與認證
6.2.2 評價的特徵
6.3 評價過程
6.3.1 評價準備
6.3.2 評價管理
6.3.3 評價資格審查
6.3.3.1 受理申請
6.3.3.2 資料審查
6.3.4 現場評價
6.3.5 現場評價流程
6.3.6 現場評價調查
6.3.6.1 調查方法
6.3.6.2 調查質量
6.3.7 現場評價結果
6.3.8 審批和公示
6.3.9 資格管理
第七章 評價體系研究
7.1 評價關係研究
7.2 評價體系質量研究
7.2.1 服務質量
7.2.2 個人信息保護質量
7.2.3 個人信息保護評價體系質量0
7.3 評價指標研究
7.4 評價體系構成
7.4.1 體系構成
7.4.2 參考示例
第八章 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保障
8.1 歐洲立法模式
8.2 美國保護模式
8.3 日本保護模式
8.4 其他國家和地區立法模式
8.5 我國的個人信息保護模式
8.6 個人信息保護標準研究
第九章 個人信息保護實踐
9.1 構建個人信息保護體系
9.2 個人信息保護認證體系
9.3 個人信息保護認證案例
附錄一 日本《個人信息保護法》
附錄二 日本行業自律標準
附錄三 大連市地方行業標準
附錄四 遼寧省地方行業標準
附錄五 遼寧省地方標準
書摘插圖
第一章 概論
21世紀,人類進入了信息社會。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對人類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等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信息正在主導我們的社會。
1.1 信息
信息是人類生產活動、社會活動中的基本載體,承載以文字、符號、聲音、圖形、圖像等形式,通過各種渠道傳播的信號、訊息、情報、資料、文檔等內容。信息普遍存在於自然界、人類社會和人的思維之中。
信息與我們人類的歷史一樣久遠。人類自誕生以來就在利用信息,從結繩記事、文字發明到今天計算機的大規模套用,均包含著信息的產生、傳遞、識別、顯示、提取、控制、存儲、處理、利用。
早在殷商時期,根據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記載,殷商盤庚年代(公元前1400年左右),國境四方戍卒向天子報告軍情的記述,有“來鼓”二字。經考證,“來鼓”即以鼓報警,是我國古代與烽燧並行的傳遞報警信息機制。
兩千七百年前的周幽王時代,已經有了利用烽火台通信的方法。有所謂“烽火戲諸侯”的故事,“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萬方。不笑。幽王舉烽火。諸侯悉至,至而無寇。褒姒乃大笑。幽王悅,為數舉烽火。其後不信,諸侯益不至……待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舉烽火徽兵。兵莫至。遂殺幽王驪山下,虜褒姒”。可以窺見利用烽火台傳遞信息的概貌。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政治軍事的需要,周代逐步形成了傳送各類官府文書的更加嚴密的驛站制度,並與烽火台互為補充,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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