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縣統計局

(二)加強對各鄉鎮、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主要職責修文縣統計局主要職責:(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指導全縣統計工作。 (六)協助管理鄉鎮統計員,指導全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協辦全縣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修文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築委廳字〔2010〕43號)和《中共修文縣委、修文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修黨發〔2010〕6號),設立修文縣統計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能源統計、社會發展統計方面的有關職責。
(二)加強對各鄉鎮、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主要職責

修文縣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指導全縣統計工作。
(二)組織開展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核算全縣生產總值,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重大縣情縣力調查方案,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工作,匯總、整理和提供普查數據。
(四)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全縣的統計調查數據,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對全縣經濟運行、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資源環境和社會輿情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提供統計信息和決策建議。
(五)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部門統計基礎工作、基層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六)協助管理鄉鎮統計員,指導全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協辦全縣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七)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各鄉鎮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八)監督檢查統計違法行為,維護統計工作的正常秩序。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國家、省、市統計局及國家調查隊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修文縣統計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信訪、政務公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管理局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目標管理工作。承擔中央、省、市、縣級普查經費、統計專項調查經費的預、決算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考核管理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協助管理鄉鎮統計人員;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勞動、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工作;負責月度人口勞動力抽樣調查工作。
(二)第一產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和農村住戶統計調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具體負責農業統計、農產品產量抽樣調查、農村住戶抽樣調查(包括省級和縣級)、小康監測、貧困監測統計;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審核和評估;組織指導鄉(鎮)農村統計基礎工作;撰寫農村統計分析。
(三)第二產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交通運輸、郵電通訊、能源、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和建築業統計調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審核和評估;組織指導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等專業的鄉(鎮)級及基層直報單位的統計基礎工作,撰寫工業、交通、郵電和固定資產投資等本科室所轄專業的統計分析。
(四)第三產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縣第三產業、商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調查;負責全縣上述專業報表的收集、整理和資料提供;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檢查、審核和評估;組織實施縣級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縣內生產總值核算;對全縣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審查、管理;匯總整理全縣以及分析鄉(鎮)的經濟綜合性統計資料;撰寫第三產業等統計分析。
(五)能源統計科
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的統計監測;組織實施修文縣全社會GDP綜合能耗統計監測,提供定期發布統計監測數據資料;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

人員編制

修文縣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 名,副局長2名,正副科(室)長(主任)5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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