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溮河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的通知
溮政〔2012〕15號
各鄉、鎮、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
《溮河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詳細內容
溮河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1.總則
1.1編制目的
指導全區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民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民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1.2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民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回響能力,鼓勵民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上級水利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村鎮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當地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區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上一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並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後,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1.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條例》、《河南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溮河區實際,制定本預案。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區範圍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土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採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2.基本情況
2.1自然地理情況
2.1.1地理位置及地形地貌、國土面積
溮河區地處東經113°42'36"~114°8'34",北緯31°23'06"~32°22'00"之間,南靠大別山,與湖北省廣水市接壤,北靠淮河,與信陽市平橋區隔河相望,東與平橋區為鄰,全區國土面積為1783平方公里。溮河區地處黃淮平原向大別山過渡地帶,地勢由東北向西南傾斜,地貌形態多樣化,大部分為山區、丘陵和河谷平原地區,境內最高點為四望山,高程為906米。2.1.2主要河流
我區位於淮河上游,總面積1783平方公里,區內主要河流17條,其中流域面積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7條,分別是淮河、溮河、遊河、東雙河、杜河、飛沙河、五道河,這些河流分布在吳家店、遊河、雙井、東雙河、譚家河、董家河等鄉、鎮、辦事處,流經我區的河流河道總長度265.5公里,匯流面積4522平方公里,市區河溝有6條,分別是三里店河、黑泥溝、棉麻溝、化工溝、新申河、青龍河,河道總長38.5公里。全區共有58座水庫(包括南灣和李家寨管理區),其中小(一)型水庫10座,小(二)型水庫48座,總蓄水量1724.3萬立方米,塘、堰、壩2.4萬處,萬方大塘968處,總蓄水量8670萬立方米。①淮河:發源於桐柏山,自西向東由吳家店鎮入我區,在雙井鄉入平橋區,是我區與平橋區的天然分界線,境內河道長30.6公里,流域面積1640平方公里。
②溮河:位於江淮分水嶺的北坡,發源於溮河區西南的與湖北廣水市交界的韭菜坡,偏西流入南灣水庫,出南灣水庫後,流經信陽市市區,出五星鄉後入平橋區,我區總長93.5公里,匯流面積1589平方公里。
③遊河:發源於湖北省隨州市羅家山,自吳家店鎮陳灣村入境,在遊河鄉左店入淮,我區境內長度40公里,匯流面積470平方公里。
④飛沙河:發源於溮河區東嶽廟,自譚家河鄉界河河口入境,在譚家河鄉西雙河入溮河,流程44公里,我區境內長14公里,匯流面積414平方公里。
⑤東雙河:發源於李家寨雞公山,在兩河口入溮河,我區全長36.4公里,匯流面積339平方公里。
2.1.3氣象
溮河區地處亞熱帶向暖溫帶過渡區,屬半濕潤大陸性季風氣候,冷暖適中,四季分明。特別在冬季,發源自西伯利亞和蒙古一帶的冷空氣侵入,多刮偏北風,天氣寒冷而乾燥,是一年中雨量最少的季節。區內平均氣溫15℃左右,年際間冷與暖,乾與濕差異明顯,氣象要素的時空分布也不均衡,導致水旱災害時有發生。我區降雨時空分布不均,年際差別較大,多年平均降水量為1201毫米,雨水主要集中在夏季,秋冬季雨水較少,多年平均水面蒸發量為1100毫米,多年平均徑流深為110毫米。2.2經濟社會發展情況
全區共有16個鄉鎮辦事處,共轄251個行政村,人口62.2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6.7萬人。占全區總人口的57.8%,2007年全區工農業總產值924801萬元,其中農業總產值160225萬元,工業總產值237738萬元,其中第一產業112276萬元,第二產業338749萬元,第三產業473776萬元,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286000萬元,其中城鎮投資250000萬元,農村投資36000萬元,全區耕地面積27萬畝,播種面積20萬畝,有效灌溉面積12.3萬畝,種植結構多以水稻、小麥為主,2007年糧食總產量145600000噸,平均畝產分別為393kg、439kg。2.3水資源開發利用概況
溮河區水資源總量為145788.1萬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20160萬立方米,地下水9355.2萬立方米,水資源可利用總量18792萬立方米,農業用水可供水量7985萬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可供水量5040萬立方米,地下水可供水量2945萬立方米。2009年現有用水結構為:農業用水總量為8600萬立方米,工業用水總量為3088萬立方米,生活用水1050萬立方米,環境用水2043萬立方米。2.4農村飲水安全現狀
根據國家飲水安全評價指標,按照上級要求對我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進行了調整規劃,並制定完成了《溮河區2010-2013年農村飲水安全規劃人口現狀調查及覆核報告》,據調查覆核統計,全區共存在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12.61萬人,其中“十一五”規劃剩餘4.04萬人,2110-2013年調整新增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為8.57萬人。具體飲水不安全類型人數及分布情況如下:1.高氟水:溮河區農村飲用高氟水人數為5.21萬人,主要分布在溮河港鄉、譚家河鄉、董家河鄉、吳家店鎮、東雙河鎮、南灣辦事處、雞公山管理區、柳林鄉、十三里橋鄉等九個鄉、鎮、管理區。其危害性主要表現為:氟進入人體後嚴重者將造成氟中毒,主要影響人體的硬組織包括牙、骨骼,主要表現為氟斑牙和氟骨病,對其他一些軟組織也有損傷,氟對於神經系統也有危害,對後代的智力發育有不良影響,其成因為:以上鄉鎮地處桐柏山脈和大別山過渡區,受地質結構及自然因素的影響,土壤地質氟化物很容易流失到土壤滲入地表,造成地表水含氟超標。
2.苦鹹水:苦鹹水所在村鎮皆處在各河流下游的低洼地帶,地下水位埋深較淺,受河水補給、灌溉入滲的混合作用以及徑流過程的溶濾與蒸發濃縮作用,淺層地下水水質很差,水中溶解性總固體1~2g/L之間。部分地區地下深5-6m埋有天然腐植質層,腐植質層上下都是灰黑色淤泥,再其下是黑砂,蘊藏著天然的苦(鹽)水;有些地方因污染嚴重,現有井中水色如茶,過夜後發生黑色絮狀沉澱,有的井水雖然清澈透明,但加入食鹼後變色,產生絮狀淡蘭色沉澱。
飲用苦鹹水地區的農民民眾,普遍反映飲水口感苦澀,不到十分口渴的程度不願喝水。因長期飲用苦鹹水,造成腹脹、腹瀉,尤其是胃、腸、腎等消化系統和泌尿系統疾病多發,一直困擾著當地民眾的身心健康。
3.污染嚴重、未經處理的地下水:溮河區農村飲用細菌學指標超標嚴重,未經處理的地表水人數總計4.85萬人,主要分布在雙井辦事處、五星辦事處、十三里橋鄉、遊河鄉、吳家店鎮、南灣辦事處和雞公山管理區等七個鄉鎮、辦事處、管理區。
特別是無供水設施地區,由於直接取用河水、溪水、塘水、稻田或寨腳水井,這些水源均為淺層地表水,故人類洗滌、糞便、化肥、人畜病原體污染物等都有可能將各種細菌帶入飲水水源而引發及傳播疾病。細菌超標水系由於水體受自然災害或人畜活動造成,使水質渾濁不清,肉眼可見懸浮物質,且水中細菌總數與大腸菌群嚴重超標。飲用這樣的水源,除了有可能引發中毒外,還容易被傳染各種疾病,特別是腸道疾病危害最大。
4.水源保證率、生活用水量及用水方便程度方面的不達標問題
水源保證率低,生活用水量不足,用水不方便是我區農村飲水不安全問題普遍存在的現象。溮河區全區有供水設施人數為12.61萬人,缺水類型主要表現在水量、方便程度、水源保證率等3個方面,其中水量不足人口為3.38萬人,用水不方便人口為4.55萬人,水源保證率低為4.68萬人,主要表現為常年缺水和季節性缺水兩種類型。
現有集中供水工程的村鎮建設起步較早,多為建於八十年代初期的簡易農村供水工程。由於當時經濟基礎差,自然條件限制,供水工程規劃設計、技術指標要求起點很低,工程設計標準低,建設規模小,建設質量要求低,集中連片程度不夠,供水能力偏小,經過二十多年的運行,老化和損壞情況已相當嚴重,80%的工程處於帶病運行狀態而無力修復,瀕臨報廢;20%的工程已退役報廢。隨著城鎮建設的發展和人口的不斷增長,鄉鎮集鎮和鄉鎮企業發展迅速,現有的供水設施及能力,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需水要求,供需矛盾突出,現狀工程供水保障能力只有原設計供水能力的40%,人均飲水量不到20L/d。
2.5農村飲水工程供水能力
據調查統計,到2009年底,溮河區共實施6批總計46處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受益人口為8.74萬人,其中供水 8.22萬人,其中聯村供水工程5處,工程總設計供水工程4936m/d,現狀日供水量為4108 m/d,供水方式為集中供水,全區共有分散式供水人口,28.5萬人,分散式供水缺少必要的淨化消毒設施,水質存在不安全,主要分為有供水設施和無供水設施,其中設施人口為26.81萬人,無設施1.71萬人,集中式供水人口占全區農村總人口的23.5%,全部為農村自來水受益人口,自來水普及率為23.5%。3.指揮體系及職責
3.1指揮體系
區政府成立溮河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區長擔任,分管水利的副區長和區水利局局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辦公室設在區水利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水利局分管業務的副局長兼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農開辦、區水利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局、區環保局、區公安局、區廣電分局等有關部門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其負責同志為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鄉、鎮、辦事處也要成立相應的指揮機構,由鄉、鎮長及辦事處主任任指揮長,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成員,辦公室設在農業發展服務中心。
3.2飲水安全組織機構的職責
3.2.1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等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2.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各鄉、鎮、辦事處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回響時,負責協調公安、水利、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3.2.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區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公安、水利、環保、衛生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省、市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回響期間新聞發布工作。3.2.3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重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資金和物資儲備計畫下達。區農開辦:指導全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與管理。
區水利局:負責全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管理,負責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畫編制。
區財政局:保證應急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經費及時安排下撥;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區民政局: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民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區衛生局: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村、鎮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源的衛生保障。
區環保局:負責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做好城鄉水源地保護工作,負責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為,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區公安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區廣電分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導事故處理工作。
3.2.4專家組職責
領導小組專家組由供水規劃設計、水環境監測、衛生防疫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領導小組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回響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諮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諮詢意見;受領導小組的指派,對各鄉、鎮、辦事處給予技術支持。3.2.5各鄉、鎮、辦事處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各鄉、鎮、辦事處農業發展服務中心成立相應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鄉、鎮、辦事處範圍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鄉、鎮、辦事處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鄉、鎮、辦事處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鄉、鎮、辦事處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3.2.6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同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並定期組織演練。4.預防及預警
4.1預防
4.1.1信息監測和收集
4.1.1.1旱情信息參見《溮河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
4.1.1.2水污染信息
參見《溮河區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
供水單位、民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水廠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和義務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4.1.1.3監測單位及報告制度
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村鎮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要設立並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市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4.1.2信息報告
農村飲水安全組織機構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4.1.3預防工作
增強民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各村鎮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水量調度計畫,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
各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要建立健全重大供水事件的監測網路,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工程措施,為解決好供水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4.2預警
4.2.1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4.2.2預警發布
區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標準,對收到的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並報告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同時上報信陽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Ⅰ級預警、Ⅱ級預警,由區人民政府報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發布。Ⅲ級預警由區人民政府研判,經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批准,以區人民政府名義向各鄉、鎮、辦事處發布預警公告。Ⅳ級預警由區人民政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指揮機構研判,受災鄉、鎮、辦事處發布預警公告。同時,報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預警公告內容應包括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止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須經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路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5.應急回響
5.1應急回響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上一級鄉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並先期進行處理;各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後,應在2小時內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對應全區農村飲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回響劃分為四級。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區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各鄉、鎮、辦事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村鎮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5.2Ⅰ級回響
當發生特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Ⅰ級應急回響預案。5.2.1工作會商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由區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區長)召集,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農開辦、區水利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局、區環保局等部門參加。邀請信陽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和有關專家到會指導,進行工作會商。宣布進入特大供水安全事件緊急狀態後應實施的臨時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調動有關職能部門啟用備用水源應急送水。5.2.2工作部署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鄉鎮、區直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各鄉、鎮、辦事處要把農村飲水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緊抓好。主要負責同志應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安排好民眾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下派工作隊,督促指導有關鄉、鎮、辦事處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工作隊由有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乾。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委局領導研究並提出解決辦法。有關鄉、鎮、辦事處應急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區級工作組和村級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5.2.3部門聯動
按照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聯席辦公各成員單位職責和工作需要,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的具體任務和要求。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民眾拉水送水,確保農村人畜飲水供應。
出現應急事件後,應急機構應與事發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民眾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公安部門組織力量,維護供水用水秩序,保護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搶水、污染水等事件的發生。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農開辦負責指導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處置工作。
區水利局派出工作組,按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畫,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並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畫編制。
區民政局牽頭深入缺水區,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並向省、信陽市申請救災資金。
區財政局按程式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經費並動用區長預備金,用於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的補助。協同區水利局向信陽市申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資金。
醫療救護 :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具體按照《河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新聞媒體除一般的農村飲水安全宣傳外,及時準確報導事故處理工作。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報告。
5.2.4方案啟動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後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5.2.5宣傳動員
區廣電分局除適時報導有關事態發展情況和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中的典型經驗、事跡外,要重點作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和配給及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導。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動員區直有關部門和有關鄉、鎮、辦事處,事件發生地民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去。
5.3Ⅱ級回響
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1—2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Ⅱ級應急回響預案。5.3.1工作會商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由區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副區長)主持,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農開辦、區水利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局、區環保局等部門參加,會商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供水困難地區應急供水方案、節水限水措施。5.3.2工作部署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鄉、鎮、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各鄉、鎮、辦事處要把農村飲水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緊抓好。主要負責同志應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安排好民眾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下派工作隊,督促指導有關鄉、鎮、辦事處的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工作隊由有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乾。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委局領導研究並提出解決辦法。有關鄉、鎮、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區級工作隊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處理完畢後,由鄉、鎮、辦事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領導小組備案。
5.3.3部門聯動
按照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聯席辦公各成員單位職責和工作需要,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的具體任務和要求。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民眾拉水送水,確保農村人畜飲水供應。
出現應急事件後,應急機構應與事發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民眾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公安部門組織力量,維護供水用水秩序,保護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搶水、污染水等事件的發生。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農開辦負責指導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處置工作。
區財政局按程式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經費,用於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的補助。協同區水利局向信陽市申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資金
區水利局派出工作組,按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畫,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並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畫編制。
區民政局牽頭深入缺水區,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區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經費,用於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的補助。協同區水利局向信陽市申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資金。
醫療救護: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事發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具體按照《河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新聞媒體適時報導有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展情況和工作中的典型經驗、事跡。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報告。
5.3.4方案啟動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後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5.3.5宣傳動員
區廣電分局適時報導有關發展情況和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中的典型經驗、事跡。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動員區直有關部門和有關鄉、鎮、辦事處、事件發生地民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去。
5.4Ⅲ級回響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Ⅲ級應急回響預案。5.4.1工作會商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由區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副區長)組織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農開辦、區水利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環保局等部門對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展及各項應對措施進行會商。5.4.2工作部署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發布農村飲水安全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會議,組織有關鄉、鎮、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同時下派工作組,深入第一線,收集信息,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並督促指導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村鎮的工程恢復工作。有關鄉、鎮、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區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處理完畢後,由鄉、鎮、辦事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領導小組備案。
5.4.3部門聯動
按照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聯席辦公各成員單位職責和工作需要,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的具體任務和要求。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民眾拉水送水,確保農村人畜飲水供應。
出現應急事件後,應急機構應與事發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民眾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區水利局派出工作組,按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畫,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並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畫編制。
區財政局按程式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經費,用於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的補助。
新聞媒體適時報導有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展情況。
5.4.4方案啟動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後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5.4.5宣傳動員
區廣電分局適時報導有關發展情況。由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動員區直有關部門和有關鄉、鎮、辦事處、事件發生地民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去。
5.5Ⅳ級回響
當發生一般供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Ⅳ級應急回響預案。5.5.1工作會商
鄉、鎮、辦事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一般不組織正式的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處置決策會商,必要時由區農村飲水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召集有關部門技術人員進行小範圍的討論。
5.5.2工作部署
鄉、鎮、辦事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區應急指揮機構。鄉、鎮、辦事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負責備用水源調度工作,必要時啟用本鄉、鎮、辦事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並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應急事件發生後,農村供水單位應立即向區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並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區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處理完畢後,由鄉、鎮、辦事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領導小組備案。
5.5.3部門聯動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出現應急事件後,應急機構應與事發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民眾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區水利局派出工作組,按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畫,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並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畫編制。
5.5.4方案啟動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5.5.5宣傳動員
區廣電分局適時報導突發事件處理進展情況。有關鄉、鎮、辦事處、事件發生地民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去。
6.保障措施
各鄉、鎮、辦事處要儘快成立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飲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6.1資金保障
區財政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10萬元,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各鄉、鎮、辦事處財政根據實際拿出與區財政相應的配套資金,列入本鄉、鎮、辦事處年度財政預算,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本級政府,申請動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6.2物資保障
消防、建設、公安、交通、物資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6.3應急備用水源準備
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村鎮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各鄉、鎮、辦事處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從距離最近的水庫調水。井灌區在淺層地表水污染或出水不足時,就近從深井取水。6.4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區農村飲水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有關消防、駐信部隊、公安、交通、建設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6.5醫療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後,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並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7.後期處置
7.1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應急終止後1周內,供水單位和同級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回響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7.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區政府援助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區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畫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後,才能恢復供水。
7.3獎勵與責任追究
各鄉、鎮、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對參加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8.附則
8.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8.2預警級別暫時規定
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2萬人飲水不安全;
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
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