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達澳銀新能源產業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信達澳銀新能源產業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是信達澳銀髮行的一個股票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積極主動的管理,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精選新能源及其相關產業的優秀企業進行投資,為投資者追求長期穩定的投資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等)、債券(含中小企業私募債、可轉換債券等)、債券回購、現金、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股指期貨、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積極主動的投資策略,並對投資組合進行動態調整。由於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核心投資策略為股票精選策略,同時輔以資產配置策略最佳化投資組合的風險收益,提升投資組合回報。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採取“自上而下”的方式進行大類資產配置,根據對巨觀經濟、市場面、政策面等因素進行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分析研究,確定組合中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本基金主要考慮的因素為:
(1)巨觀經濟指標:包括GDP增長率、工業增加值、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生產者價格指數(PPI)、採購經理人指數(PMI)、市場利率、貨幣供應量(M0,M1,M2)的增長率等指標。
(2)市場因素:包括股票及債券市場的漲跌及預期收益率、市場整體估值水平及與國外市場的比較、市場資金供求關係及其變化。
(3)政策因素:包括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資本市場相關政策和行業政策扶持等。
通過對以上各種因素的分析,結合全球巨觀經濟形勢,研判國內經濟的發展趨勢,並在嚴格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確定或調整投資組合中大類資產的比例。
2、股票投資策略
(1)新能源行業的界定
新能源又稱非常規能源,是指傳統能源之外的各種能源形式。新能源行業主要包括太陽能、核電、地熱能、風電、新能源汽車及新能源服務等相關行業。本基金投資的新能源行業界定如下:
1)直接從事新能源產業相關的行業,包括:新能源汽車、太陽能、光伏、風能、核能、水能、電力、頁岩氣、綠色照明、生物資源、天然氣發電、地熱、垃圾發電、建築節能、玻璃類/太陽能光電幕牆、乙醇汽油、氫能、鋰電池、垃圾發電、節能LED照明及節能環保等。投資標的涵蓋新能源產業鏈的上下游企業,包括上游大能源、大資源類、設備廠商類及下游運營商上市公司。
2)受益於新能源主題的行業,包括:有潛力成為以上述新能源產業作為公司重要收入或利潤來源或增長點的公司股票;與新能源主題相關的服務行業;投資於新能源產業相關的上市公司;因與新能源主題相關的產業結構升級、消費生活模式轉變而受益的其他上市公司。
3)新能源推廣及其服務行業,包括:涉及能源節約的節能環保行業、涉及綠色建築和節能技術的房地產、相關設計行業,為新能源行業提供服務的大金融行業,已經或者計畫採用新能源技術的電信設備通訊、電力及電力設備行業,為新能源行業提供行銷支持的策劃公關行業,以及為新能源產品銷售提供支持的商業、貿易和物流行業等。
本基金將視實際情況調整上述對新能源產業相關股票的識別及認定。
(2)行業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據新能源產業的範疇篩選出備選股票池,並在此基礎上通過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法挖掘優質的上市公司,構建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將自上而下地依據新能源產業鏈,依次對產業鏈條上細分子行業的產業政策、商業模式、市場空間、增長速度、技術壁壘等進行深度研究和綜合評估,並在充分考慮估值水平的原則下進行資產配置。重點配置行業景氣度較高,發展前景良好,技術基本成熟,政策重點扶植的子行業。對於技術、生產模式或商業模式等處於培育期,雖尚不成熟,但未來前景廣闊的子行業,本基金也將根據其發展階段做適度配置。
(3)個股精選策略
本基金通過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個股自下而上的選擇。
在定性方面,主要考察:
1)公司的核心業務競爭力、市場地位、經營管理能力、人才競爭優勢等;
2)公司治理結構:包括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公司組織框架、信息透明度等角度;
3)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受國家新能源產業相關政策的扶持程度、公司發展方向、核心產品發展前景、公司規模增長及經營效益、公司在同業中的地位,核心產品的競爭力等因素。
在定量方面,本基金通過對上市公司內在價值、相對價值、收購價值等方面的研究,考察市盈增長比率(PEG)、市盈率(P/E)、市淨率(P/B)、企業價值/息稅前利潤(EV/EBIT)、自由現金流貼現(DCF)、市值與未來市場空間對比等一系列估值指標,給出股票綜合評級,從中選擇估值水平相對合理的公司。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債券投資將堅持價值投資理念,通過深入分析巨觀經濟數據、貨幣政策和利率變化趨勢以及不同類屬的收益率水平、流動性和信用風險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結構分布策略為主,以收益率曲線策略、利差策略等為輔,構造能夠提供穩定收益的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組合。
4、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策略
由於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具有流動性較差、信息披露不公開、風險收益水平較高等特點,因此對該類信用產品的投資主要遵循精選個券、總量控制、分散投資、長期持有的原則。對個券投資前主要採取與股票投資相似的公司分析方式,對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發行人的公司治理、發展前景、經營管理、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作出綜合評價,從而選擇收益率水平與信用風險匹配,利差對違約風險和流動性風險構成合理補償的個券進行投資。投資以後以高於普通信用債的頻度對發行人的情況進行密切跟蹤,包括且不限於對發行人進行電話和實地調研,與受託人、投行、評級機構等中介機構進行信息溝通等等,以保持對發行人經營狀況和償債能力變化情況的了解。對於組合里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暴露,根據本基金的類屬配置策略、個券的投資價值和流動性管理要求,進行總量控制、分散投資,降低流動性和信用風險。
5、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權證作為有效控制基金投資組合風險、提高投資組合收益的輔助工具。本基金在投資權證時,將根據權證對應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確定權證的合理估值,發現市場對股票權證的非理性定價,謹慎進行投資,追求較為穩健的當期收益。
6、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基金管理人將建立股指期貨交易決策部門或小組,授權特定的管理人員負責股指期貨的投資審批事項,同時針對股指期貨交易制定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等制度並報董事會批准。
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參與股指期貨投資,管理組合的系統性風險,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徵。
(1)時機選擇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運行狀況、市場情緒、市場估值指標等的研究分析,判斷是否需要對投資組合進行套期保值及選擇套期保值的期貨契約。
(2)期貨契約選擇和頭寸選擇策略
本基金根據對需進行套期保值的投資組合的beta值的計算,在考慮期貨契約基差、流動性等因素的基礎上,選擇合適的期貨契約作為套期保值工具,並根據數量模型計算所需的期貨契約頭寸。本基金將對投資組合的beta值進行跟蹤,動態調整期貨契約的頭寸。
(3)展期策略
當套期保值的時間較長時,需要對股指期貨契約進行展期。本基金在跟蹤不同交割日期期貨契約價差的基礎上,選擇合適的交易時機及期貨契約進行展期。
(4)保證金管理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數量化模型,根據套期保值的時間、投資組合及期貨契約的波動性等參數計算所需的結算準備金,避免因保證金不足被迫平倉導致的套保失敗。
7、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巨觀經濟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礎上,對資產證券化產品的質量和構成、利率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提前償付風險等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評估其相對投資價值並作出相應的投資決策,力求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儘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若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基金管理人期貨投資管理從其最新規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的變化。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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