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統層次結構

信息系統層次結構是先將整個系統分為若干管理層次,然後在每個層次上建立若干功能子系統,把信息處理的各種功能有計畫地分散到不同層次,並把它們有機地聯繫起來。

問題

管理學的研究表明,如果層次結構過於“扁平”(見左圖),即管理幅度過寬,就會在事實上無法進行有效的管理與控制,下層就會各自為政。如果層次結構過於“陡峭”(見右圖),即管理幅度過窄,層次過多,則會使機構僵化,反應遲鈍,不利於管理效率的提高。因此,需要根據系統的實際業務狀況確定管理幅度與層次。需要較嚴格控制的系統,則每一層的管理幅度不宜太大;需要充分發揮下層自主性的系統,則可適當放寬幅度。

所謂分配功能主要是在各層次上,按照其服務對象的需要,存儲必要的信息以及配備必要的信息加工功能和顯示功能。在這裡總的原則是,在哪裡用,就在哪裡存放;需要匯總信息或加工結果的,就不要傳遞原始信息;能在一個地方加工一次的,就不要分散到多處去重複同樣的加工。當然,這裡說的是一般原則,具體情況還要具體分析。

在層次式的信息系統中,信息傳遞的問題是一個突出的問題。雖然按照理論的講法,應該做到一項信息只存一次,一項加工只做一次,但是由於常常發生多處使用同一信息的情況,這時,就必須在通信費用和存儲費用之間通過計算和權衡,求得合理的安排。

組成

信息系統層次結構從縱向角度表示信息系統的抽象邏輯層次,共可以分為物理層、系統層、支撐層、數據層、功能層和用戶層等六個層次。

(1)物理層描述信息系統所有物理設備所處的層面,包括網路、通信設施和計算機系統等硬體設備。該層是信息系統的物理基礎。

(2)系統層描述以作業系統為主的系統軟體,它是信息系統的軟體基礎。

(3)支撐層描述支持信息系統運行的所有支撐軟體。它包括資料庫管理系統、各種中間件、客戶和伺服器開發軟體、分布對象環境和集成開發工具等。

(4)數據層描述信息系統的數據集和數據模型。

(5)功能層描述信息系統所能提供的各種功能,它是實現信息處理、業務處理、組織管理和輔助決策等的功能集。

(6)用戶層描述信息系統與進行信息互動的系統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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